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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论坛
尽快为“水滴直播”划清法律边界
作者:徐建辉


  直播虽好,但不能没有界限、规则和禁区,不能与公序良俗相冲突。要解这个争议,当务之急还是要建立完善的直播规则与评判体系,为公共场所直播划定清晰的法律边界。
■徐建辉
  你可曾想过,自己的一举一动从踏入餐厅或健身房的那一刻起,已经通过监控摄像机被直播到网上?昨天,一名自称陈菲菲的90后女生发表文章,公开质疑360平台的“水滴直播”在公共场所直播公众隐私。记者走访调查后发现,确实存在商家未明示消费者从而进行直播的情况。针对此番质疑,360公司回应称,是否开启直播功能完全取决于购买的商家自主决定。(据12月13日《北京青年报》报道)
  现如今,互联网大行其道,网络技术的发展几乎改变了整个世界的面貌。建立在网络基础之上的共享、分享、直播等新事物、新业态更是层出不穷、日新月异。倡导“万物互联”的物联网则要把世间万事万物都纳入网络,实现智能连接。但是,“一切皆在网络中”并不是什么内容都可以共享,“所有尽在直播中”也不是任何场景都能够对外直播。分享是有限制的,直播也是有禁区的。国家秘密哪能上网?个人隐私又怎能置于众目睽睽之下?
  众所周知,网络的发展普及是把双刃剑,而直播的丰富应用同样也有风险,存在利弊。一方面,直播的出现和崛起,为人们打开了世界的另一扇窗,为很多人提供了一个展示自己的平台,还催生了一个个全新的产业。比如说360的“水滴直播”,就是其推出的360智能摄像机产品的衍生功能。它让用户的摄像头不但有监控、记录的作用,还具有了网络直播功能,因此有着更为广阔的应用空间,满足了用户更多的功能要求和使用需求。所谓耳听为虚、眼见为实,个人可以用它实现远程监看、防火防盗。商家使用它,可以向顾客展示自己的产品服务和办公场景,既是一种很好的宣传,也是一种信任的建立。而360推出的幼儿园和“明厨亮灶”专版,则是更为细分的应用,适应了当前人们对幼童和食品安全的关注需要。可另一方面,随着直播的火爆和直播产品的更多应用,也出现了常为人诟病的直播平台低俗涉黄和现在的直播暴露隐私等负面问题和争议。
  确实,直播虽好,但不能没有界限、规则和禁区,不能与公序良俗相冲突。特别是公共场所的公开直播,更要慎重。商家要宣传要推广没问题,360基于其硬件产品搭建 “水滴直播”平台,提供网络直播服务也没有毛病,关键是直播的内容和形式不能妨碍第三方的利益,更不能侵犯客户的隐私,或是引起他们的不适与反感,给他们带去任何不好的影响。
  说到底,现在出现的公共场所直播争议的实质其实在于规则的欠缺,就是什么能播、什么不能播都不明确。在这种情况下,360的内容审核和监控团队也难有作为,因为没有具体的尺度和标准。而360和商家的所谓公示约定和商家申请开通规则并没有什么效力,因为顾客可以说他们不答应,这样不就成了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了吗?
  可见,相对于直播涉黄,直播与隐私保护的冲突和争议,最缺的是具体、明确的规则、标准及尺度,还有适格的裁判。因此,要解这个争议,当务之急还是要建立完善的直播规则与评判体系,为公共场所直播划定清晰的法律边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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