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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供地不再垄断”切勿过度解读
作者:孙蔚


    ■孙蔚
  2018年开年不久,一项重大的土地改革政策平地起惊雷。政府将不再垄断住房供地,可谓楼市调控的重大战略性决策。但是,针对这一新政也不能过度解读。
  这条新闻的确很“猛”,但绝不是突然出现,而是早有先兆。比如,十九大报告中有关住房制度的表述:“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多主体供给”,已经要求针对住房供地制度进行改革。
  打破土地垄断能够释放多重利好。其一,有利于盘活利用闲置土地资源,一旦打破住房供地垄断,市场有了充分竞争,有利于降租金、降房价,对于减轻租房人和买房人经济负担有积极意义;其二,今后,非房地产企业也有资格开发建设房地产项目,这将使楼市竞争更加激烈,将会使房地产市场变得更加健康;其三,房改20年来,国有土地出让金累计规模为35万亿元,达到城市财政收入的40%左右,打破土地垄断能倒逼地方政府不再依赖土地财政,使地方财政收入结构更为合理。由于可以有效增加住房供应,有利于抑制房价防止楼市泡沫,也为金融安全和经济稳定创造了有利条件。
  但是,对于土地新政的误读也出现了各种版本。比如,曾有买了小产权房的人听到这一消息后以为小产权房快要“转正”了,实际情况恐怕并非如此。小产权房从一开始出生就是非法的,其各种建设、规划标准都不达标,政府不会轻易让其合法化,否则市场就会乱套,将牵扯到一系列的问题。
  还有人认为,我国将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是不是给城里人买宅基地开口子?对此,笔者认为,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保障宅基地农户资格权,适度放活宅基地使用权,这是一项土地市场的重大理论和实践创新,“就近城镇化”有望成为下一轮中国房地产市场的重要红利,农业特色小镇的建设则是房企拓展和转型的新方向,但城里人到农村买宅基地口子不会开,姜大明部长就明确表示 “严禁下乡利用宅基地建别墅大院、私人会馆”。
  那么,非房地产企业自有土地“作为住宅用地”,能否使得企业自建福利房回潮?能否开发成商品房对外销售?笔者认为,对此也不可过分乐观。姜大明部长的表态中强调了两个前提:“权属不变”和“符合规划条件下”,因此,非商品房开发用地建设商品房对外出售的可能性不大。无论从现行的法律法规,还是从目前各城市对土地财政的依赖来看,短期内彻底打破地方政府对商品房开发用地的高度垄断还不太现实。企业有使用权的土地,比如商业用地、工业用地,在符合规划条件下,将来更有可能转变成出租房,或者是保障房,但不可能成为企业内部职工福利分房的自留地,更不可能变成商品房出售。
  这一次,政府明确提出终结土地市场垄断,无疑是一个积极的信号,但中国土地制度改革的命题远远不止这一点,何时能有实质性突破,让我们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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