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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心为民的红盾卫士
记广西区宾阳县工商局邹圩工商所所长韦展桥
作者:顾艳伟


    ■本报记者 顾艳伟
  自2013年1月就任广西区宾阳县工商局邹圩工商所所长后,韦展桥将执法为民作为自己的第一要务,重拳出击,敢于亮剑,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行为,维护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经营户自律和诚信经营,使当地的经营环境得到良性发展。
  南宁市某饮料有限公司是邹圩工商所辖区的一家纯净水生产企业,在当地比较有名,也占有着桶装水一定的市场份额。但该企业为了增加市场竞争力,迎合消费者的口味,在生产桶装水的标签上标注“饮用天然泉水”字样,使消费者误认为该企业生产的是饮用天然泉水。2013年5月,韦展桥带领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了该企业的这一违法行为,随即进行了立案调查,并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对该企业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行为进行了处罚,使饮用水市场回归正常的竞争秩序。
  该企业得到相应处罚后,按理该案也就随之结束了。但韦展桥并没有停止后续工作,而是多次上门引导企业开展品牌发展战略,进行诚信经营。经过耐心沟通引导,该企业明白了品牌对企业发展的影响。现在,该企业正在进行规范化生产,走品牌发展之路,产品也一直很畅销。
  韦展桥在平凡的岗位上总是时刻惦记着消费者,想着他们的权益是否得到有效保护,经营户是否守法经营、诚信经营,消费者是否能购买到有保障的产品。
  在办案中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是韦展桥的一贯作风。邹圩镇是一个农业乡镇,由于了解到的产品信息有限,农民在购买农资产品时容易受虚假广告的影响。为此,韦展桥将虚假农资广告作为执法的重点。2015年4月,韦展桥带领执法人员检查辖区黄六秀的农资经营部,发现经营部内墙上张贴有两幅农药广告,广告上含有“全国唯一防治稻飞虱最特效、最持久”“100%速补、100%持久”的内容。这些广告篇幅不大,占用空间少,这种张贴在店铺内的广告,往往容易被忽略,但却逃脱不了韦展桥锐利的眼睛。经立案调查,工商所及时有效地维护了农民的利益。
  韦展桥所在的辖区是一个边远的乡镇,商品交易不是很活跃。作为所长,对这样的经营行为作一般性的常规检查,也能应付上级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但韦展桥却没有丝毫懈怠,他担任所长后,先后查办多起商标侵权、虚假广告、不正当竞争、无照经营等违法经营案件,赢得了当地群众的交口称赞。“工作是苦了点,但是看到老百姓拒绝假货的意识越来越强,商贩的经营越来越规范,我想这就是我工作最大的收获。”韦展桥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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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03 版:要闻·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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