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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消协表彰全国消协组织2017年“双先”
作者:任震宇


  本报讯(记者任震宇)2016年以来,全国各级消协组织全面贯彻落实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切实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赋予的各项公益性职责,牢固树立“以消费者为中心”的理念,积极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为经济平稳健康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涌现出一大批爱岗敬业、工作突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进一步激发全国各级消协组织及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中国消费者协会决定:授予北京市海淀区消费者协会等229个单位“2016-2017年度全国消协组织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授予杨晓军等325名同志“2016-2017年度全国消协组织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希望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充分发挥先进模范作用,在消费维权事业发展中再立新功。
  希望全国各级消协组织和工作人员以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榜样,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强消协组织建设,努力营造良好消费环境,进一步激发和释放消费潜力,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为加强和改善民生、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作出新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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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03 版:要闻·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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