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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贷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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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读
  3月份,P2P网贷备案工作进入了最后的冲刺阶段。根据监管时间表,各地应在4月底前完成辖区内主要P2P机构的备案登记工作,6月底之前则须全部完成备案。
  数据显示,截至2018年2月28日,全国已累计有845家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包含“网络借贷信息中介”字样信息,其中427家公司名称中包含“网络借贷信息中介”字样,而八成平台可能无缘第一批备案。
提示
备案并非终身制
  6月网贷备案结束后,一个显而易见的局面是P2P平台数量将骤减,优良资产端、更多的业务场景等诸多资源,将通过并购重组的方式,回流到拿到备案的平台手中,这种看法几乎成为行业共识。
  不过,当备案平台坐拥资金和用户规模,可以期望自己IPO的那一刻,是否意味着“一朝备案、永得天下”?北京、上海等地监管陆续发文给出了否定的答案。网贷机构的备案并非意味着终身制,如果未来通过备案的网贷机构出现不符合相关政策要求的情况,或者出现风险问题,监管部门可以注销该平台已有的备案。
聚焦
五种手段严格监管

  根据《关于做好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整改验收工作的通知》,对于不同情况的网贷机构,监管方将按五种情况处置:第一,对于验收合格的网贷机构,应当尽快予以备案登记,确保其正常经营;第二,对于积极配合整改验收工作但最终没有通过的机构,可以根据其具体情况,或引导其逐步清退业务、退出市场,或整合相关部门及资源,采取市场化方式,进行并购重组;第三,对于严重不配合整改验收工作,违法违规行为严重,甚至已经有经侦介入或已经失联的机构,应当由相关部门依据 《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取缔;第四,对于为逃避整改验收,暂停自身业务或不处于正常经营状态的机构,各地整治办要予以高度重视,要求此类机构恢复正常经营后,酌情予以备案;第五,对于行业中业务余额较大、影响较大、跨区域经营的机构,由机构注册地整治办建立联合核查机制,向机构业务发生地整治办征求相关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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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2 版:3·15消费宝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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