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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总局发布消费者权益保护报告
作者:冯松龄


  本报讯(记者冯松龄)3月14日,工商总局发布《2017年全国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消费者权益保护报告》,分别从顶层设计、监管执法、体系建设、宣传教育、放心消费创建以及国际交流合作6个方面,对全国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在过去的一年营造安全放心舒心消费环境所做的工作进行了详细阐述。
  工商总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局长周石平介绍说,2017年,全国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消费者至上的理念,把维护消费者权益放在市场监管的核心位置,紧紧围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深入实施,加强顶层设计,强化监管执法,建设12315互联网平台,加大消费维权工作力度,推进消费环境综合治理,努力营造安全放心舒心的消费环境。
  据了解,去年,工商总局先后组织召开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两次整治虚假违法广告部际联席会议和网络市场监管部际联席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推动修订了《反不正当竞争法》,大力推动《电子商务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尽快出台,出台了工商总局90号令《网络购物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开展了放心消费创建和消费者满意度测评等活动;成功开通上线了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消费维权制度化体系化建设逐步完善。
  工商总局提供的数据显示,2017年,全国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查处商品消费违法案件40192件,案值128969.87万元,罚没金额32599.6万元;查处服务消费违法案件6778件,案值3375.09万元,罚没金额6522.28万元。
  2017年,全国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通过各种渠道共受理消费者诉求898.61万件,同比增长11.2%,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5.67亿元,同比增长95.6%。其中,受理咨询618.75万件,同比增长1.6%;受理举报39.82万件,同比增长22.0%;受理投诉240.04万件,同比增长44.0%,投诉的热点主要集中在服装鞋帽、家居家装、家用电器、以手机为主的通讯器材、以汽车及零部件为主的交通工具、以美容美发洗浴服务为主的居民服务、餐饮住宿、互联网服务、文体娱乐、租赁服务等10个方面。“2017年第四季度全国消费维权指数达91.97,较去年同期上涨0.17个百分点,连续6个季度超过90,表明我国消费环境持续向好。”周石平说。
  周石平表示,2018年工商总局将采取更加务实有效的措施,进一步提高经营者诚信度、消费环境安全度和消费者满意度,提升消费维权社会共治水平,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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