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有消费者抱怨说,保险条款繁琐的文字、晦涩难懂的术语让人望而却步。虽然近年来保险行业一直在倡导保单通俗化,但作为一种严肃、严密的民事合同,要将一些术语转化为通俗语言仍然很困难。
为此,专家建议,普通消费者不妨抓住保险条款中的关键词和要点,来准确理解条款中最重要的事项。
保险责任:保险利益关键所在
“投保人要有一个概念:没有一份保险可以做到无所不保。按承担责任类别的不同,人身保险可分为健康险、寿险、意外险、养老险等几个大类。”上海财经大学保险系主任钟明教授说。
她建议,投保者面对每一份即将签字投保的合同,都要先把条款中的“保险责任”一项看清楚。
比如,投保健康医疗类保险前,要特别留意什么情况下,能给付多少比例的保险金。近年来不少公司推出了可以赔付部分轻症的重疾险产品,极大地扩展了轻型重病保障范围,对消费者很有利。
以中宏长保安康尊享版重大疾病保险为例,其“保险责任”一项中列明,不幸罹患“100种重大疾病”可给付最高150%的基本保险金额(最多可赔付三次),不幸罹患“40种轻症疾病”可以获得相当于20%基本保险金额的赔付,且豁免后续的应缴保险费。
除外责任:什么情形下不赔付
此外,还要细读“除外责任”这一项条款,该条款列举了保险公司不理赔(或仅退还保费)的各种事故状况。
通常,被保险人违法、故意犯罪或拒捕,故意自伤、醉酒、斗殴,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无证驾驶、酒后驾驶及驾驶无行驶证机动交通工具,战争暴乱等等,都被列在“除外责任”项目下。
时间条款:注意合同效力状态
上海市保险同业公会编辑部主任陈婷提醒消费者,要特别留意和“时间”有关的项目。
比如疾病保险责任,会有一个免责期,一般是30天、60天、90天或180天。这一免责期限的长短,可成为比较和选购健康医疗类险种的关注点之一。
分期缴费的长期保险,如果某期没能按时缴费,保险公司会给一个“宽限期”(自缴费日次日起60天)。宽限期内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仍负保险责任,投保人逾宽限期仍未缴付保险费且未选择保险费垫缴方式,则保险合同效力中止。
而合同效力中止后2年内,投保人可以申请恢复合同效力。自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2年内双方未达成协议,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对于一年一投保的短期健康医疗险,则要特别留意条款中是否有“保证续保”的表述。
陈婷最后提示:“消费者一定别忘了,即便已经签署了保单,仍然享有犹豫期。在此期间内,可以好好地读读保单条款,或和家人商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