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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与防范并重 治标与治本同行
作者:长商


      近年来,吉林省长春市深入贯彻落实工商总局、公安部、中央文明办、中央综治办《关于开展创建无传销城市的意见》和《吉林省创建无传销城市活动实施意见》精神,把创建无传销城市活动摆到重要位置,以该活动为抓手和契机,安排部署打击传销各项工作,不断开创打击和防范传销的新局面。
健全机制 夯实防范基础
  长春市把打击传销作为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平安长春、幸福长春的一项政治任务,建立“政府领导、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打传工作机制和格局,使打击传销工作由部门行为提升为政府行为,并要求各级财政对打击传销工作给予经费支持,把打击传销工作纳入各级政府社会综合治理考评内容,实行一票否决制。
  成立领导小组,建立联席会议。长春市将民政、财政部门纳入打击传销领导小组。由长春市工商局牵头,组织、指导、协调、考评打击传销工作。建立打击传销联席会议机制,为深入开展打击传销工作提供制度保障。
  “三位一体”,联防联控。目前,长春市共建立基层工商所(分局)、公安派出所、居(村)委会“三位一体”的打传监管组织310个,形成了覆盖城乡的打击传销监管网络,挤压传销活动的生存空间。
  深入开展创建活动。目前,长春市城乡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面达100%。全市现有无传销社区(村)163个。在此基础上,着手提升创建活动的层级工作,即由创建“无传销社区(村)”向创建“无传销街道(乡镇)”拓展,逐步向创建“无传销区、县(市)”,直至“无传销城市”的方向迈进。
保持高压 震慑传销活动
  长春市工商局履行打传牵头职责,结合上级打传动向及要求,印发全年《打击传销工作方案》,部署全年打传工作重点,集中力量查办传销案件,持续保持对传销的高压严打态势,不断压制传销活动的生存空间。
  联席会仪,常态运营。打击传销工作联席会议制度,重在沟通协调有关部门,形成打传合力。办理传销案件中,工商部门、公安机关、法院的配合,办理网络传销案件中,通信部门、金融机构的配合都已形成常态。长春市工商局查办的“江西精彩生活”传销案件中,处罚决定书下达后,法院对涉案资金及时予以冻结,防止了违法资金的转移、隐匿。在网络传销案件的办理中,通信部门、金融机构在网站设置、资金往来时给予了必要的协助,保证了调查取证工作的顺利进行。
  合力打传,成果显著。近年来,长春市工商系统办结打传案件38件,罚没百万元以上案件8件,罚没千万元以上案件2件。捣毁传销窝点265个,驱散传销人员7322人。长春市工商局率先查办的“江西精彩生活传销案”,案值上亿元,罚没3700余万元。该案被评为吉林省工商局优秀案件及全国打击传销“百佳”经典案例。2016年,长春市工商、公安联手查处了一起案值千万元以上的“中山盛世铭公司网络传销案”,查处地域涵盖了四平在内的9个市州,被工商总局列为传销典型案例,被吉林省工商局评为优秀案件。
深入宣教 营造良好氛围
  扩大覆盖面。2014年以来,长春市(含外县市)工商局累计发放或张贴传销知识解读、《致广大市民的一封信》《致高校大学生的一封信》等打击传销彩页宣传品10万余份,开展现场宣传200余场次,媒体宣传7次。开展“五进”打传宣教活动,由直销分局负责组织全市系统开展打传进社区、进校园、进市场、进企业、进乡村等宣教活动;充分利用各种传媒开展多种形式的“抵制传销、共建和谐”的宣传教育。在《新文化报》《长春日报》等平面媒体开辟打传专栏。
  突出实效性。在电视媒体上解读传销,针对老年群体喜欢看电视的实际情况,2015年,长春市工商局在长春电视台“律师帮办”栏目开设内容为《揭露传销背后的骗局》专题;开展进校园宣讲活动,在吉林财经大学、长春大学等高校开设专家讲堂,普及相关法律知识,营造了良好的反传氛围,群众举报传销的积极性很高。长春市近年来查处的传销案件中,大部分案件线索来自群众举报这个渠道。
大力培训 提升打传能力
  目前,打传工作面临发案高、隐案多的情况。与传统传销相比,网络传销兼具跨地域、传播快、虚拟性等特点,隐蔽性和反侦察能力增强,欺骗性和危害性也更大。针对这一情况,长春市工商局大力开展培训,打造专业打传队伍。
  实务培训,增加打传主体。2014年以来,长春市工商局开展了5期打传实务培训,上千人次受训,包括全市系统有综合执法职能的各单位主管执法的局长和每一名执法人员。通过培训,长春市工商局办理传销案件的单位由2013年的2个部门增加到7个部门,参与单位达到6家。
  以干代训,培养专业队伍。发挥直销、经济稽查等专业职能分局的专长,以联合办案的形式培训基层分局执法人员。联合办案单位涉及8个执法部门,参训人员上百人,办结案件7件,罚没款1219.67万元。近4个月的实战训练,使新生力量迅速成长,练就了上百人的打传专业队伍。
  在工商等相关部门的常抓不懈之下,长春市传销违法行为数量明显减少,近年来没有发生成规模、经常性的传销活动,没有因传销引发的群体性事件、重大治安事故和刑事案件,传销发展蔓延的势头得到有效遏制。在吉林省开展的创建无传销城市活动中,长春市被认定为无传销城市。
  开展创建无传销城市活动是创新社会管理、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举措,对营造良好发展环境、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长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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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04 版:要闻·规直打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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