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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 试点“审核合一、一人通办”
作者:李占平 顾艳伟


      本报南宁讯(李占平 记者顾艳伟)为了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广西区工商局在该局各直属分局、南宁市工商局各直属分局、玉林市工商局推行注册登记“审核合一、一人通办”试点工作,以简化注册程序,提高登记效率,优化营商环境。
  据了解,“审核合一、一人通办”,即注册登记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市场主体登记注册事项,实行一人核准制,依法行使受理、审查、核准、发照归档权,法律文书署名权,依法作出登记注册决定。
  以玉林市为例,“审核合一”后,个体工商户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个体工商户及各类企业的迁移登记、增、补、换发营业执照,股权冻结(司法协助)等3类登记事项,只需审核员1人审核即可办理,办理时间由原来1-3天提速到当天内即可办结,提速66%以上。内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的设立、变更、注销、备案登记,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分支机构的设立、变更、注销、备案登记,集团登记,股权出质,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等5类事项,只需审核员1人审核即可办理,办结时间由原来2-5天提速到2天内办结,提速60%。
  实行“审核合一”的事项,申请人提交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审核员当场做出准予登记的决定,当场办结。对于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简易及一般登记事项,则按照相关工作规范要求,依法作出相应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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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03 版:要闻·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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