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哈尔滨讯(记者刘传江)近日,经黑龙江省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所等6家检验机构检验,标示为哈尔滨中药六厂有限公司生产的刺五加片,大庆油田总医院生产的清热抗感口服液,河北百合中药饮片公司生产的蒲黄,河北万修药业生产的净山楂等18批次药品抽检不合格。
目前,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要求相关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采取了查封扣押等控制措施,监督被抽样单位暂停销售使用该批次产品,并进行整改,同时,依据《药品管理法》相关规定,对销售不合格药品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公示的不合格商品生产者和有关经营者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主动采取措施,下架不合格商品,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