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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消协发布儿童节消费警示
签培训协议当心陷阱
作者:王文郁


      本报沈阳讯(记者王文郁)六一国际儿童节期间,家长免不了要带孩子购物和游玩一番。为防范各类消费陷阱和消费安全隐患,辽宁省消费者协会近日发布消费警示,提醒家长注意选择有资质的教育培训机构,签定培训协议时要防范霸王条款和协议陷阱。
  校园街边小摊贩等处出售的零食安全难保证,应避免到无营业执照和食品安全许可证的小摊小贩处购买零食。
  有异味的服装不要购买,以免有毒有害化学成分对儿童身体造成损害。3岁以下婴幼儿服装不能有任何装饰物,尽量选择浅色、无印花或少印花的婴幼儿服装。
  适合3岁以下婴幼儿的玩具材料中不能含有磷苯二甲酸盐,避免购买无“3C”认证标志和制作工艺粗糙、外型棱角锋利的玩具。
  有些游泳池氯消毒剂的用量过大,家长尽量不要带5周岁以下的孩子到游泳池游泳、玩水。带孩子到游乐场首先应查看游乐场的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其次应查看游乐设施的各处警示和提示标识。
  家长在为孩子报学习班、培训班和特长班时要选择有资质的教育培训机构,注意事先查看非学历教育资格证和营业执照等;签定培训协议时要防范霸王条款和协议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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