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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巨额打赏如何定性
作者:冯松龄


    ■本报记者 冯松龄
  一名14岁男孩沉迷游戏直播平台,背着父母通过支付平台向女主播打赏16万元。而这16万元是这个家庭10年积蓄,对于一个普通家庭而言堪称毁灭性打击。
  随着网络直播的兴起,类似的事件时有发生。对于自控力和认知能力欠缺的未成年人,打赏行为是否具有法律效力?此类未成年人非理性消费该如何处理?未成年人网络消费应如何规范?
  5月20日,“网络文化消费法律问题研讨会”在清华大学举办,在会上,诸多法律专家就该问题进行了探讨,指出规范网络文化市场秩序,需要政府、社会、行业多方努力、密切协作,共同营造健康发展的互联网市场生态环境。
是赠与还是购买服务
  对于未成年人这种特殊群体,其打赏付费是否可以追回?有专家认为,应从直播打赏的具体合同签订方式来讨论。
  清华大学法学院程啸教授认为,网络服务提供者与用户之间的法律关系属于网络服务合同关系。对于网络服务提供者的注意义务应通过服务合同的具体内容予以确定,同时还必须考虑网络服务合同的一些特性,如合同义务属于方式性义务、履行具有持续性,同时涉及到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等。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研究员姚佳认为,首先要弄清楚什么是打赏,即消费者打赏时跟平台或者主播间形成的是赠与合同还是购买服务合同,二者的法律后果或者相应的法律效力是不同的。“因为有的人打赏主播真的就是发自内心地想打赏,这就是赠与。但有的人打赏主播是为了获得主播的回应,比如想让主播对其点名、评价等,这种行为更像是通过消费来购买服务。如果将主播对打赏者的点名、互动等行为定为服务,就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但如果是赠与就不存在这个问题,那就需要受其他民事法律的调整。”
  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韩世远认为,网络直播中的打赏应理解为赠与,为了防范未成年人“盗用”父母账号打赏主播,直播平台应对赠与合同的签订形式加强要求。“赠与金额越高,合同的签订门槛也应设置得越高,而不能仅仅是一个简单的点击动作。比如,平台现在提供给用户的都是无纸合同,它能否提供有纸合同或者采取其他一些防范措施。如果合同的签订门槛能提高,这个问题就能解决。”
证明未成年人是难点
  “关于未成年人打赏退费的问题,目前最大的困惑是怎么证明网络消费者是未成年人。”北京仲裁委员会秘书长林志炜指出,固定证据成为当下让司法人员困惑的主要问题。此外,有很多交易的过程,像有的开发软件还涉及多次变更设计,这种情况下如何固定证据。“从仲裁机构角度说,网络的法律问题是一个系统性的问题,特别在取证上,需要进一步研究。”
  对于网络直播中的打赏行为究竟是未成年人还是监护人实施的问题,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研究员姚佳认为,应当结合手机的所有权归属、注册信息、登录的IP地址以及网页上所显示的手机型号来予以确定。
  “作为企业,我们也做了有益探索,比如防沉迷系统,这个系统中,未成年人绑定自己的身份证号或者手机,成年人可以从后台实现控制,任何时间的消费、登录、充值都一目了然,并随时可以操作关闭。”腾讯公司法务平台部高级法律顾问付强说。据其介绍,未成年人的消费特征为:集中充值、隐藏性强、非理性消费、消费时间集中在下学和晚上。“尽管在一线工作能总结出如此规律,但在处理这类问题时依然会遇到困境。”付强说,首先,成年人作为监护人,平台想拿到监护人授权是非常困难的。未成年人的行为产生法律效力有两个前提:一是得到同意,一是得到追认。如果等到家长要求退费时让未成年人追认,基本不可能。其次,与未成年人相适应的行为怎样去界定,是立法的难点,也是行业执行的难点。
  有专家指出,有效防止未成年人打赏,平台可提前对打赏者进行信息采集,如采用指纹识别和人脸识别等方式进行身份确认。但反对声音则称,未成年人既有不受有害信息侵害的权利,又有获得信息、实现自身发展的权利,上网信息的实名制是保护未成年人的前提,但采集信息势必会牺牲用户的隐私权,需正确处理两者关系。
界定平台的责任边界
  由于消费者维权意识的增强和对于未成年等弱势群体天然的偏袒,此类纠纷一旦发生,直播平台往往成为被“吊打”的对象。但将责任完全划归给直播平台,也难以彻底解决问题。“保护主体分第一线和第二线,首先未成年人也需要保护自己,当然未成年人还不够成熟,那么就应该是他的家长负起必要的责任,家长保护也是为了让孩子自我觉醒和成长。”司法部研究室副主任李富成认为,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网络文化产品的提供者与网络服务平台,以及政府、社会均具有相应的责任。
  酷狗法务总监董鹏认为,文化产品不同于一般商品,有其特殊“一次消费用尽”和“感性评价”属性,如果因为看的表演不好看、听的歌不好听、游戏不好玩、非理性消费等要求退费,将会扰乱市场经济秩序。他呼吁包括监护人、学校、互联网公司、运营商、政府主管部门等齐抓共管,共建健全的互联网消费的解决机制。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于飞说:“如果因为监管措施的严格,而导致互联网企业不得不投入高昂的审查成本,那么就可能增加新兴产业的成本,最终大家不愿意往新兴产业投资了,这样会导致平台方和消费者的利益都受损。”
  未成年人年龄小,网络安全意识较薄弱,有时还分不清给主播“打赏”与家长的银行卡数额之间有无关系。因此有专家还建议,作为监护人的家长更要注意加强对钱财的管理,完善自己的支付系统,像支付宝、银行卡、微信等与金钱相关的支付密码最好向孩子保密。同时,注重引导和培养孩子更为积极正面的兴趣爱好。网络直播平台、主播和家长们都承担起自己的社会责任和法律义务,换来的将不仅仅是“打赏经济”等互联网产物的良性发展,更是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
打赏容易退钱难
  一名14岁男孩沉迷游戏直播平台,他对某游戏女主播谎称18岁,背着父母通过支付平台向女主播打赏16万元。该男孩的父母都是服装厂流水线缝纫工,缝一个牛仔裤裤头0.3元,每天加班到晚上12点。10年的积蓄付之东流,其父母找到直播平台和主播,希望退回打赏钱款。直播平台表示,会协助退还充值的金额,但需要孩子父母提供相关凭证,以证明该未成年人是在未经父母授权的情况下私自转账进行打赏的。
  无独有偶,河北沧州朱女士近日也发现,女儿小雪使用自己的手机通过快手视频对一制作彩泥的主播进行打赏,先后消费9万多元。随后,朱女士联系了快手公司,希望能退还消费款项。快手公司要求朱女士提供“消费是无行为能力人进行的”相关证明。在朱女士提供了证明材料后,该公司表示,这些并不足以证明当时的消费是未成年人操作的,平台只能赔偿一部分损失。对于快手公司承诺退还3万多元,朱女士并不能接受。
  今年年初发布的 《中国互联网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过去的一年里,网络直播用户年规模增长率高达22.6%,游戏直播用户规模增速达53.1%,真人秀直播增速达到51.9%。在直播用户中,就有为数不少的未成年人。而据艾瑞咨询统计,直播市场在2017年突破400亿元。这400亿元之中,作为主播们的收入支柱,粉丝打赏是个难以精确统计的灰色空间。这些未成年人出手阔绰,但家长要想追回孩子的付款,却非常困难。大部分家长在与平台交涉退款事宜时,往往因无法证明是未成年人消费而遭到平台拒绝。
  (冯松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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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02 版:要闻·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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