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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蓄电池抽检合格率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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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蓄电池。 资料图片
  2017年4月至6月,江苏省工商局依据《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起动用铅酸蓄电池商品质量抽查检验细则》,GB/T5008.1-2013《起动用铅酸蓄电池第1部分:技术条件和试验方法》,GB/T5008.2-2013《起动用铅酸蓄电池第2部分:产品品种规格和端子尺寸、标记》,以及经备案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对全省部分地区流通领域的汽车蓄电池商品进行了质量抽查检验,抽检范围涉及苏州、南京、连云港、淮安、宿迁5个地区。抽检项目为标志、容量、-18℃低温起动能力、干式荷电(或湿式荷电)蓄电池起动能力,共计抽查70组样品,合格52组,合格率为74.3%。
问题解读
  标志。共有3组样品不符合标准要求,单项合格率为95.7%。该项目按GB/T5008.1-2013标准7.1.1条要求检验,标准要求在电池本体上应有制造厂名、产品型号、制造日期、极性符号、警示标志等信息。经检验,1组样品未在电池上标注制造厂名;2组样品经询问经销商,属于进口商品,仅标注了生产国家,而且均未标注制造厂名,内容不全。未标注生产企业,使执法部门和消费者无法溯源生产者的产品质量责任,增加了监管难度。
  容量。共有14组样品低于标准要求,单项合格率为80.0%。容量直接反映出电池的实际使用效果。该项目不合格将会使汽车附属用电系统的单次运行时间变短。分析原因,一方面可能是一些企业对产品质量的控制未到位,另一方面则可能是生产厂家故意夸大或虚标电池容量。容量达不到标准要求,可能会导致无法为车辆及附属用电设备提供足够时间的能源。
  低温起动能力。共有8组样品低于标准要求,单项合格率为88.6%。低温起动能力,是考核蓄电池在低温环境下使车辆迅速而可靠起动的指标。低温起动能力差的电池,在冬季寒冷条件下可能造成车辆不能正常起动。改善板栅结构和连接方式,板栅合金成分和负极活性物质中的添加剂,有利于提高蓄电池低温起动能力。
  干式荷电(或湿式荷电)蓄电池起动能力。共有5组样品低于标准要求,单项合格率为28.6%。干式荷电起动能力是仅针对干式汽车蓄电池的测试项目,是衡量蓄电池初始放电能力的重要指标。干式荷电起动能力良好的电池,在汽车更换新电池后可以不补充电顺利起动车辆。造成该项目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企业对蓄电池负极防氧化、钝化处理工艺不过关。
原因分析
  多数不合格样品是一些中小企业生产的,企业质量意识、安全意识不足,对标准理解不全面、不充分,质量控制环节缺实,质量控制体系形同虚设。
  技术人员对标准内容掌握不透彻,没有根据标准指导生产。
  企业缺少检验手段,检验设备不齐,检验员缺少培训,不能熟练进行检验,环境条件不能满足要求,进货检验、出厂检验流于形式。
汽车蓄电池消费警示
  消费者在选购和使用时应该注意以下几点:
  产品标志齐全。包括制造厂名、产品型号或规格、制造日期、生产许可证标识和编号,尽量选择生产日期与购买日期相近的产品。
  养成良好的使用习惯。长期停放的车辆要保证电池电量充足,每周启动发动机对蓄电池充电15分钟以上,存放期间可将蓄电池负极拆除。
  使用中,不宜在短时间内频繁起动汽车,导致蓄电池过度放电,影响使用寿命。
  日常保养。定期清理发动机舱,检查蓄电池电极桩头,确保其与蓄电池连接牢固。检查蓄电池盖上的排气孔是否通畅,确保电池表面干净、清洁,排气孔通畅。
  合理回收利用。铅和铅的氧化物会对环境造成污染,危及人体神经系统、消化系统等部位的健康。因此,废弃的铅酸电池不应随意堆放、丢弃或拆解,应交由生产企业或专业的回收机构进行回收。
  (本版内容由江苏省工商局提供,江苏消费网编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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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03 版:要闻·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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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蓄电池抽检合格率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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