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版拒绝七天无理由退货商家这些借口不成立 随着修订后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出台、实施,消费者网购享受到“七天无理由退货”带来的便利。但仍然有商家以种种理由回避、拒绝履行“七天无理由退货”的义务,网购电器通电不退换、退回货物是“假货”不退换……商家的借口越来越奇葩。那么,商家的这些理由站得住脚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