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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保水剂用量申请拟提高12倍
作者:孟刚


    ■本报记者 孟刚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近日发布征求意见:应申请人申请,将生湿面制品中的一种食品添加剂——丙二醇使用量扩大12倍,由原来的最大使用量1.5克/千克扩大到20克/千克,即为2%。
  丙二醇是一种黏稠的液体。根据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发布的“食品添加剂申请者提交的申请资料中可公开征求意见的内容”,丙二醇是一种稳定剂和凝固剂、抗结剂、消泡剂、乳化剂、水分保持剂、增稠剂,在食品生产中,可应用于生湿面制品(如面条、饺子皮、馄饨皮、烧麦皮)中,丙二醇作为食品添加剂已列入《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
  此次发布的征求意见文稿中表示,从工艺必要性上讲,该物质作为水分保持剂用于生湿面制品(食品类别06.03.02.01),有着提高保湿性的作用机理及提高保存性、改善口感的作用。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同时在该征求意见中列举了国外相关组织对于这一食品添加剂的使用标准。如美国FDA于1985年开始将丙二醇列为GRAS(GRAS是美国 FDA评价食品添加剂的安全性指标)物质,规定丙二醇在其他食品中最大添加量为2.0%;在联合国粮农组织和世界卫生组织中的食品添加剂法典中没有对丙二醇的使用量进行规定,因此在生湿面制品可按GMP(GMP是一套适用于制药、食品等行业的强制性标准)来使用;日本食品化学研究基金会规定丙二醇在生湿面中添加限量为2.0%,中式面粉糕饼的皮子 (烧卖,春卷,馄饨,饺子)添加限量为1.2%(2011年9月1日更新的标准)。
  根据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网站上的介绍,《食品添加剂新品种管理办法》规定,食品添加剂新品种行政许可工作中需要对食品添加剂新品种技术上确有必要和使用效果等情况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负责意见的收集和整理工作。记者还了解到,此次申请方是何机构或个人,征求意见中并未公示,仅用“ 食品添加剂申请者”表示。
  不过,国家粮食局标准质量中心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专家表示,虽然部分地区对丙二醇添加量规定较为宽松,但事实上,在安全标准更为严格的欧盟,对该物质在生湿面制品中是禁用的。这位专家认为,申请将丙二醇这类保水剂的使用量提高12倍,对于申请企业来说,无非是使食品中含有更多的水,以谋取更大的利益,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既然就是否扩大使用量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就应当公布是何企业提出了这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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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03 版:食品·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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