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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性对待保险“退旧保新”
作者:赵冰涛


  为了提供更好的客户体验,越来越多的保险公司正在提升服务品质。然而,如果有保险代理人以回馈老客户、补偿收益或保单升级等为由让你退保并用退保资金购买新的保险,那就实实在在是个套路了。中国银保监会7月6日发布风险提示,提醒保险消费者充分考虑自身保险保障需求,理性对待保险“退旧保新”推荐,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银保监会称,保险“退旧保新”存在两大风险。一是保单利益受损和保险保障中断风险。一般情况下,投保人在犹豫期后解除人身保险合同的,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现金价值一般不高于该保单期满时保险公司给付的保险金。投保人此时解除保险合同,可能会遭受一定经济损失,同时将失去已有的保险保障。二是再次投保时可能面临相关风险。一方面,再次投保时,保险条款中约定的保险责任免除期或等待期一般会重新计算;另一方面,某些人身保险对被保险人的健康状况和投保年龄等有限制条件,再次投保时可能面临保险公司拒绝承保、要求增加保险费等情况。
  银保监会提醒说,针对个别保险销售人员片面夸大其他保险产品的优点、隐瞒解除已有保险合同风险的问题,保险消费者应提高警惕,不轻信“退旧保新”宣传,不清楚时可通过保险公司客服热线等渠道进行咨询;另一方面,因不同人身保险产品的缴费金额、缴费期限、保障期间、保障范围等不尽相同,保险消费者应详细了解“新”“旧”保险产品的相关信息和差异,理性选择符合自身实际需求的人身保险产品。 (赵冰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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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06 版: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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