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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11个部门联合开展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
重点打击网络市场违法行为
作者:沈雁 郑铁峰


  本报杭州讯(沈雁 记者郑铁峰)7月12日,记者从浙江省工商局获悉,经浙江省网络市场监管联席会议研究议定,由浙江省工商局、省网信办、省发改委、省公安厅、省商务厅、省质监局、省食药监局、杭州海关、省物价局、省通管局、省邮政局等11个部门联合开展的“2018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网剑行动)”正式启动,时间从7月份延续至11月份。
  据了解,2017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以打击侵权假冒、虚假宣传、刷单炒信等突出违法问题为整治重点,全省市场监管共检查各类网站(网店)15.7万家,实地核查3.2万家,删除违法信息8206次,整改网络违法行为3904次,关停违法网店、网站415家,立案查处各类网络违法案件2908件,罚没款2314多万元,移送公安机关案件28起。
  据介绍,今年的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的重点工作包括:
  规范网络经营主体资格,严格落实网络实名制,监督网络交易平台对进入平台经营的主体进行身份审查和登记公示,保障网络经营活动的可追溯性。
  严查制售侵权假冒伪劣网络商品行为,从生产源头、进出口和寄递环节、流通渠道和消费终端全方位整治婴幼儿辅食、药品医疗器械、消费类电子产品、汽车配件等社会关注度高、关系公众人身健康、影响公共安全的问题商品。
  以市场混淆、刷单炒信、排挤竞争等违法行为为重点,整治互联网不正当竞争行为,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秩序。
  查处不良影响、妨碍社会公共秩序和公序良俗的广告和信息,严禁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品说明、商品标准、商品标价等方式销售商品或者服务,遏制违法有害信息网上传播。
  规范网络交易规则体系,督促网络交易平台完善与平台内经营者、消费者之间的格式合同,修正不公平格式条款,采用显著方式提请合同相对人注意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格式条款。
  记者了解到,浙江省工商局作为专项行动牵头实施部门,将根据行动开展的情况联合各部门结合关键工作节点组织开展有关网络交易主体以及第三方平台的约谈会,不定期发布消费预警和提示警示,通报一批严重扰乱网络市场竞争秩序的大要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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