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武汉讯(记者吴采平)近日,记者从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该局近日公示了今年第一期化妆品质量公告,监督抽检中发现7批次化妆品不合格。
根据湖北省药品化妆品监督抽检计划安排,湖北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湖北省内化妆品生产企业、批发市场、大型化妆品卖场、美容美发机构开展了监督抽检。标称生产企业或进口代理商为广州市由迪化妆品有限公司监制/广东绿叶化妆品有限公司荣誉出品的美白晚霜和祛斑晚霜2批次产品不合格,经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确认,无此企业许可持证信息;标称生产企业或进口代理商为广州市倩雅丝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的发彩染发膏和上海沪南日化有限公司的邦维丝染发膏,经企业确认为假冒产品。
针对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责令相关市(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法组织核查处置,所有不合格化妆品经营企业停止销售,对涉嫌假冒的产品,要查清相关经营企业的进货渠道,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化妆品行为,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公安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