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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称治愈率 “正大”被罚20万元
安徽公布10起虚假违法广告典型案例
作者:徐琪琪 洪敬谱


      本报合肥讯(徐琪琪 记者洪敬谱)记者8月6日从安徽省工商局获悉,该局公布了2018年第一批典型虚假违法广告案例,涉及到医疗、房产、汽车、化妆品、教育等多个与民生密切相关的领域。
  淮北市国购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发布违法互联网广告案。当事人在腾讯房产网(淮北站)、淮北房地产交易网上发布“淮北国购广场·缤纷街”房地产广告,含有“10年返租80%即买即租”等内容,违反了《广告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淮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罚没款22.2万元。
  合肥正大中西医结合医院发布虚假违法医疗广告案。当事人通过其官网发布医疗广告,含有“3分消炎、10分灭菌、不复发”、“治疗不孕不育成功率达98%”等保证功效的内容,以及在未取得合肥市经开区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授权的情况下,利用妇联及合肥论坛等多家媒体的名义,假借公益活动宣传,误导患者就医,违反了《广告法》第十六条、第二十八条等规定。合肥市工商局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虚假广告,罚款20万元。
  合肥闺密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化妆品广告案。当事人通过天猫店铺发布含有“美白去黑色素”“去淡化黑色素”等内容的化妆品广告,实际该化妆品为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当事人行为违反了《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其停止发布广告,罚款20万元。
  华兰生物工程重庆有限公司发布违法药品广告案。当事人通过宣传单发布“破伤风人免疫球蛋白”药品广告,而“破伤风人免疫球蛋白”属于处方药。当事人行为违反了《广告法》第十五条的规定。贵池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广告,罚款11万元。
  安徽银锐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当事人分别发布户外广告和互联网广告,广告中含有“全自动玻璃切割设备全球第一品牌”、“中国最大的专业玻璃切割流水线设备生产商”等内容,违反了《广告法》第九条的规定。怀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其停止发布广告,罚款10万元。
  其他典型虚假违法广告还有,宁国市银河广告传媒有限公司发布违法房地产广告案、池州协众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绩溪锦元置业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郎溪县龙康油茶树种植专业合作社发布违法广告案、芜湖学志教育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无为分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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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03 版:要闻·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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