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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食三文鱼》团体标准引热议,上海市消保委将组织专家讨论
虹鳟鱼“充”三文鱼是否让消费者放心
作者:刘浩


  本报上海讯(记者刘浩)近日,有关虹鳟鱼列入三文鱼类别的话题引发消费者的质疑。8月14日,上海市消保委表示,将于近期就此事召开专家讨论会。
  8月10日,由中国水产流通与加工协会会同三文鱼分会成员单位发布的《生食三文鱼》团体标准将虹鳟鱼正式列入三文鱼,引发热议。不过,根据《标准化法》,团体标准并不具有强制性和推荐性,仅由本团体成员约定采用或者按照本团体的规定供社会自愿采用。
  今年5月,一则“我国青藏高原养殖三文鱼已占国内三分之一市场”的新闻引发争议,有人说青藏高原养殖的是“虹鳟鱼”,并非“三文鱼”。
  据介绍,三文鱼不是一个严格的学术名称,是约定俗成。传统意义上的三文鱼,一般特指大西洋鲑,而不包括所谓的“淡水三文鱼”,也就是虹鳟鱼。
  8月新出台的团体标准明确规定了“三文鱼”的定义,即三文鱼是鲑科鱼类的统称,包括大西洋鲑、虹鳟、银鲑、王鲑、粉鲑等,相当于是为5月的“三文鱼之争”给出了答案。答题者为中国水产流通与加工协会和13家相关企业。
  对此,上海海洋大学教授陈舜胜表示,虹鳟不是三文鱼,生食虹鳟可能感染肝吸虫、肺吸虫等寄生虫,危害健康。该团体标准提出的消灭寄生虫的方法适用于海水鱼。
  该团体标准的出台也引发社会广泛热议,有观点认为,团体标准既不是国家标准,又不是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只是供社会自愿采用。有消费者则表示,团体标准把虹鳟鱼归为三文鱼的做法,只会加剧消费者不信任,也确实难保一些恶劣商家为贪图高价带来的利益进场,让品质和消费安全无法保障。
  对此,上海市消保委表示,上海日式餐饮发达,生食三文鱼受到消费者喜爱。该团体标准将淡水虹鳟鱼列入三文鱼引发社会关切和消费者质疑,上海市消保委对此表示关切,将于近期组织专题讨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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