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工商局发布流通领域通讯器材类商品质量抽检结果
本报讯(记者贾珺)9月4日,北京市工商局对外发布流通领域通讯器材类商品质量抽检结果,共有6款通讯器材类商品质量不合格,其中标称为深圳市唐为电子有限公司生产的“唐为 TANG-WEI”两款GSM数字移动电话机,检测发现存在0.2ItA放电、抗电强度、标记等不合格项目。
此外,本次抽检发现,包括标称为“深圳市亿科泰达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A519美佳”GSM数字移动电话机在内的9款通讯器材商品质量不合格,但被抽检企业声称该商品为假冒商品。
据了解,近期北京市工商局对市场上销售的通讯器材类商品进行了质量抽检,发现部分通讯器材类商品质量不合格,涉及的主要问题为标记、连接装置、抗电强度和0.2ItA放电等项目不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北京市工商局将对不合格商品的销售者依据《产品质量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罚。有关负责人表示,本次被公示的不合格商品生产企业和有关经销单位,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主动采取措施,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今后,北京市工商局将不断加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工作,充分发挥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和不合格商品强制退出机制的作用,净化首都市场消费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