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上海讯(赵玥 记者刘浩)近日,上海市工商局公布流通领域杀虫驱蚊用品质量抽检情况。据悉,本次共抽查60批次气雾杀虫剂、驱蚊花露水、蚊香液等杀虫驱蚊用品,标称覬逹、奥妙、小浣熊等7批次样品不合格。
据了解,此次抽检按照GB24330-2009《家用卫生杀虫用品安全通用技术条件》、GB/T18416-2017《家用卫生杀虫用品 蚊香》、GB/T18417-2017《家用卫生杀虫用品 电热蚊香片》、GB/T18418-2017《家用卫生杀虫用品 电热蚊香液》、GB/T18419-2017《家用卫生杀虫用品 杀虫气雾剂》等标准,对标签、外观、有效成分质量分数、相关杂质质量分数、有效成分使用要求、雾化率、pH值等18个项目进行了检测。经检测,有7批次样品不合格,包括杀虫用品2批次、驱蚊产品5批次。主要不合格项目是有效成分不达标和有效成分使用要求不合格。
值得关注的是,在不合格产品中,有7批次产品有效成分不达标。其中,3批次避蚊胺含量实测低于标准要求,4批次右旋胺菊酯、高效氯氰菊酯等有效成分未检出。专家表示,有效成分不合格直接影响产品的使用效果,无法达到杀灭蚊虫的效果。此外,有4批次产品有效成分使用要求不合格,不合格商品不符合用药要求,不是按国家有关部门规定进行登记允许使用的药剂。
针对此次检验结果,上海市工商局责令相关经营者立即停止销售不合格商品,并将有关不合格商品案件线索移交属地市场监管部门,要求其依法对销售不合格商品的经营者立案调查,追根溯源,严查大要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