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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武汉发布“最严打传令”
168名传销骨干被刑拘
作者:吴采平


  本报武汉讯(记者吴采平)日前,湖北武汉发布“最严厉打击传销命令”,对传销头目抓捕,对为传销提供房屋的房东罚款,对进行传销的问题房屋停水、电、气。
  据了解,截至今年8月,武汉市集中开展了定点精确打击的“斩首行动”,通过“抓头目、打团伙、摧网络、斩根基”,查处传销案件65起,抓获公安部督办案件涉案人员3名,刑拘传销骨干人员168名。
  为明确目标,迅速推进打击传销工作,武汉市又制定了“打击传销清零行动”时间表,10月15日作为重点地区整改完成期限,12月底为武汉市整改“摘帽”期限。
  武汉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与武汉市打击传销领导小组办公室近日制定了打击传销专门文件,明确了打击传销的12条举措,被称为“最严打传令”,将对传销区域进行重点整治,明确责任,市、区、街道、社区、楼栋长,要层层签订打击传销工作责任状,开展拉网式清查。自文件发布之日起,每晚8点至12点,对重点社区实施比对身份排查,发现传销人员,立即依法处置。公安机关将继续开展定点“斩首行动”,实施精准打击,该立案的坚决立案,依法顶格惩治一批传销首要分子,斩断传销组织链条。
  对涉传人员要依法惩戒:首次参与传销者,进行训诫;再次发现,坚决给予行政处罚;3次以上参与传销者,一律行政拘留。
  对出租房屋给传销人员的房东,也有明确处罚:首次发现予以行政警告,两次以上的,依法处以5万元至50万元罚款。如果房东是党员干部的,还要由纪检监察部门追究相应责任。
  对于与传销相关的物业公司,文件也有具体的要求:对涉传区域的物业公司,实施挂牌警示;对出现传销行为不履责、不报告的物业公司,实施挂牌警示;对传销猖獗社区的物业公司,由房管部门对物业公司和物业经理人实施信用监管,并通过媒体曝光;对物业公司与传销组织相互勾结的,依法追究责任。
  发现房屋中介机构为传销人员提供出租屋的,一律依法严惩。水、电、气供应公司,要关注出租屋的用量变化,发现异常及时预警上报,并对进行传销活动的问题房屋,依法实行停水停电停气的“三停”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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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04 版:要闻·规直打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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