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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票价格应降不降 涉事景区须受责罚
作者:谢晓刚


  个别重点景区未执行或打折扣执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如果不加以严惩势必会影响政策的落实。其他景区的效仿,将使国家政策法规失去应有的权威。
■谢晓刚
  10月11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通报国庆期间对部分国有景区门票价格的暗访结果。通报显示,市场监管总局对全国13个5A、4A级景区进行暗访发现,绝大部分景区按要求落实降价政策和优惠政策,各景区明码标价情况总体良好,但有个别景区未落实降价政策,存在捆绑销售及误导游客的现象。(据《中国消费者报》10月12日报道)
  重点国有景区门票降价,是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的惠民目标,也是国家作为积极扩大消费的一项有力举措。“绝大部分良好”,也就意味着仍然存在部分重点景区没有积极响应国家号召,未落实降价政策,或存在捆绑销售及误导游客的现象。
  从在商言商的角度来看,旅游旺季、小长假期间,谁都想在这个期间挣个钵满盆满。可站在国家整盘经济发展的大局来看,毫无疑问消费已经成为我国经济平稳运行的 “压舱石”,通过重点时期对重点景区实行降价不降质措施来进一步刺激公众消费,释放公众消费潜力,能够更有效地下好国家经济发展这盘大棋。
  可见,在国家三申五令之下,仍然存在着个别重点景区未执行或打折扣执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现象,如果不加以严惩势必会影响政策的落实。其他景区的效仿,将使国家政策法规失去应有的权威。
  事实上,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升,只图低价的游客比以前少了,现代旅游不再是以观光为主的一般性浏览,而是与当地人文风情、日常生活、整体服务不断融合的过程,人们更在意的是旅游所带来的新颖体验,拥有更加舒心惬意的旅途。正如中国旅游研究院院长戴斌所说,降低门票价格最根本的目的是让老百姓玩得起,可以进一步扩大市场消费的基础。
  景区经营部门应当看到,“门票经济”思维不是景区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方向,应该将经营精力放在提升游客吃住、购物、娱乐等弹性要素上,让其成为旅游跨入产业发展新阶段的强力推手,不能再短视地抱着“门票经济”不放,必须与时俱进善做门票的“加、减、乘法”,要懂得景区门票降价意在用财政收入的“减法”,换取景区效益的“加法”以及市场活力的“乘法”。
  因此,对于清查出来的部分国有景区经营者未落实降价政策,或存在捆绑销售及误导游客的现象,政府职能部门除了必要的专项督查,要求整改之外,更应切实硬起管理之手、采取必要的责罚手段,严肃处理,既是为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之需,又是为维护国家政策号令权威,激发旅游市场活力、增强内生动力,进一步释放公众消费潜力之必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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