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贾珺)为建立健全网络行业交易规范和行为规范,加强电子商务标准化建设,北京市工商局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政策规定,制定了《北京市网络商品交易平台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以下简称示范文本),10月25日向社会正式发布,11月1日起在全市推行使用。据悉,这也是全国首个网络商品交易平台服务合同示范文本。
据了解,该示范文本明确了消费者权益保证金和先行赔付制度,约定了对消费者权益保证金提取数额、管理、使用和退还办法等;增加信息检查监控制度,要求平台经营者主动建立检查监控制度,监控平台内经营者发布的信息;建立商品、服务质量担保机制。约定平台内经营者对产品和服务承担质量保证责任,并对平台经营者进行质量监管提出要求。
合同文本吸纳了新颁布的《电子商务法》,对资质审查、结算方式、质量保证、商品配送、权利义务及知识产权保护等作出明确约定,引导交易双方合法经营、诚信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