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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 19批次服装饰品及针纺织品不合格
作者:尹训银


  本报济南讯(记者尹训银)记者日前从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8月7日-10日,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天祥(天津)质量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作为承检单位,对东营市东营区、广饶县、利津县流通领域服装饰品及其他针纺织品商品质量进行了随机抽查检验,共抽取样品44批次,经检测判定25批次合格,总体合格率为56.8%。
  本次商品质量检验依据:GB18401-2010《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T29862-2013《纺织品 纤维含量的标识》、GB/T5296.4-2012《消费品使用说明 第4部分 纺织品和服装》、FZ/T81007-2012《单、夹服装》、GB/T22849-2014《针织T恤衫》、FZ/T73020-2012《针织休闲服装》、FZ/T81006-2017《牛仔服装》等。检验项目:使用说明、纤维成分及含量、甲醛含量、pH值、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异味、色牢度等。
  本次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共涉及T恤衫、针织休闲服装、单·夹服装、牛仔服装等4个品类,共计抽取样品44批次,经检测判定19批次不合格(其中仅“使用说明”不合格5批次)。主要不合格项目是使用说明、纤维成分及含量、色牢度指标。
  使用说明不合格:产品使用说明应包含制造者的名称和地址、产品名称、产品号型或规格、纤维成分及含量、维护方法、执行的产品标准、安全类别、使用和贮藏注意事项等。吊牌和耐久性标签是服装商品使用说明的主要表现形式,具有引导和指导消费者合理选购产品、识别产品及其质量、体现产品特征、反映产品特殊性能和使用方法的重要作用。造成使用说明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生产商、经销商对服装使用说明的标准不熟悉、不理解。
  纤维成分及含量不合格:纤维成分及含量的标识是企业向消费者传达产品原料成分的最直接的方式,消费者可以通过企业明示的纤维含量了解产品性能和穿着舒适度,选择所需要的产品类型,所以纤维含量的标识能够引导消费者的消费取向。纤维含量不合格的原因,一是企业对产品的纤维含量检验工作不到位,或者不经过检测就直接标注纤维含量;二是生产企业有意隐瞒服装原料的真实成分,误导消费者,牟取暴利。
  色牢度不合格:色牢度是指经过染色的纺织品在加工和使用过程中,纺织品上的染料经各种因素作用(如日晒、水洗、汗浸、摩擦等)而在不同程度上能保持其原来色泽的性能。色牢度差的纺织产品在消费者穿着、使用过程中遇到水、汗渍、日晒或物理摩擦作用时容易沾染其他衣物,影响美观,且脱落的染料分子等化学物质可能通过皮肤被人体吸收而危害健康。色牢度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服装面料染色时使用了劣质染料、染色后水洗不充分或者后整理不到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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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03 版:要闻·抽查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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