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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是兴国之道、富国之本、强国之策。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团结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坚持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为中心,把质量放到了更加突出的位置,中国消费正在迈入伟大的质量新时代。
追求高质量 适用高标准(上)
作者:董雅婷 任震宇


    

■董雅婷 本报记者 任震宇
  2017年10月18日
  党的十九大报告《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
有关内容
  ●明确提出:“(要)完善促进消费的体制机制,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这一表述意味着我国经济增长模式进入新时期,长达30余年以出口驱动和投资驱动为主的经济增长模式已转变为消费驱动型经济。
  ●强调质量在发展中的作用:“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正处在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的攻关期,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是跨越关口的迫切要求和我国发展的战略目标。必须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提高全要素生产率,着力加快建设实体经济、科技创新、现代金融、人力资源协同发展的产业体系,着力构建市场机制有效、微观主体有活力、宏观调控有度的经济体制,不断增强我国经济创新力和竞争力。”
  ●指出:“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必须把发展经济的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把提高供给体系质量作为主攻方向,显著增强我国经济质量优势。加快建设制造强国,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在中高端消费、创新引领、绿色低碳、共享经济、现代供应链、人力资本服务等领域培育新增长点、形成新动能。”
  ●党的十九大报告将消费者权益保护放到了一个更高、更宏观的位置上。通过强调消费的重要性,如消费对经济的基础作用,凸显出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重要性。强调全面实施依法治国,通过法制的完善,起到改善消费环境、保护消费者权益的作用。
深远影响
  党的十九大报告对消费的定位与要求,对我国未来的经济发展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这一表述就是确定我国经济的可持续增长要更多地依靠内需,也要让消费者更多地分享到经济增长的红利,让人民有“获得感”。未来消费、投资、出口的比例更加协调,改变过去以投资和出口为导向的经济发展模式,从而以内需,尤其是消费为主导引领经济发展,让经济增长的速度也更加稳健。这也意味着在今后一段时间内,我国宏观政策将进一步培育消费驱动型经济增长模式,尤其是在消费者愿意消费、便利消费、敢于消费、放心消费、有能力消费等核心问题上进一步释放积极因素,相应的消费体制机制改革提到重要的日程。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的全面依法治国则将成为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最忠实捍卫者。消费者权益保护是一个很大的系统工程,全面依法治国必然有助于消费环境的优化。
  2017年9月5日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

有关内容
  ●8项任务:以产品、服务和工程三大领域为主攻方向,分别从增加农产品、食品药品优质供给,促进消费品提质升级,提升装备制造竞争力,提升原材料供给水平,提高建设工程质量水平,推动服务业提质增效,提升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水平,加快对外贸易优化升级等8个方面,明确了质量提升的重点领域和任务。
  ●7项举措:实施质量攻关工程、加快标准提档升级、激发质量创新活力、推进全面质量管理、加强全面质量监管、着力打造中国品牌和推进质量全民共治,其中有很多实招硬招新招。还明确提出了要从加快国家质量基础设施体系建设、深化国家质量基础设施融合发展、提升公共技术服务能力、健全完善技术性贸易措施体系等4个方面,夯实国家质量基础设施。
  ●5个保障措施:制度法规、财税金融、人才教育、质量激励、组织领导。
深远影响
  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是中央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科学研判当前经济发展形势、准确把握经济发展规律包括质量发展规律的基础上,经过深思熟虑而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蕴含着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意见》是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纲领,向全党全国作出了最有力、最集中的质量动员。充分体现了中央抓质量的决心和作风,在我国质量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必将对我国质量发展产生深远影响。
  出台《意见》,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是坚定不移走强国路、加快实现中国梦的一个战略举措,也是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经济迈向中高端的一个战略举措,更是改善供给结构、满足人民群众消费需求的一个战略举措。
  《意见》具有三大亮点:一是突出战略导向,首次在中央文件中明确提出实施质量强国战略,强调走出一条中国特色质量发展道路,对促进质量提升、推动质量发展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二是提出了一系列新思路新举措,如建立质量分级制度、创建质量提升示范区、开展国家质量基础设施协调服务及应用示范基地建设、完善质量发展经费多元筹集与保障机制等;三是构建统一权威的质量工作体制机制,建立“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合、企业主责、社会参与”的质量工作格局。
  《意见》的出台,对推动我国质量发展具有里程碑式的重大意义,释放“质量第一”的强烈信号,将积极推动我国进入质量新时代。
  2015年11月23日
  《国务院关于积极发挥新消费引领作用加快培育形成新供给新动力的指导意见》

有关内容
  ●加快推进重点领域制度创新,加大服务业对内对外开放力度,加强助推新兴领域发展的制度保障,加快户籍制度改革,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壮大城镇消费群体。
  ●全面改善优化消费环境,全面提高标准化水平,完善质量监管体系,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改善市场信用环境,搭建全国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健全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等。
  ●创新并扩大有效供给,引导企业更加积极主动适应市场需求变化,实施企业技术改造提升行动计划,适度扩大先进技术装备和日用消费品进口,推行企业产品质量承诺和优质服务承诺标志与管理制度,实施品牌价值提升工程,培育一批能够展示“中国制造”和“中国服务”优质形象的品牌与企业。
  ●优化政策支撑体系,着眼于发挥制度优势、弥补市场失灵、引导市场行为,系统调整财税、金融、投资、土地、人才和环境政策,加强政策协调配合,形成有利于消费升级和产业升级协同发展的政策环境。
  ●强调要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积极发现和满足群众消费升级需要,推动消费和投资良性互动、产业升级和消费升级协同共进、创新驱动和经济转型有效对接,构建消费升级、有效投资、创新驱动、经济转型有机结合的发展路径。
  ●要坚持消费引领,以消费升级带动产业升级;坚持创新驱动,以供给创新释放消费潜力;坚持市场主导,以公平竞争激发社会活力;坚持制度保障,以体制创新培植持久动力。
  ●4个原则:坚持消费引领,以消费升级带动产业升级;坚持创新驱动,以供给创新释放消费潜力;坚持市场主导,以公平竞争激发社会活力;坚持制度保障,以体制创新来培植需求动力。
深远影响
  《意见》从构建消费升级、有效投资、创新驱动、经济转型、有机结合的发展路径,系统阐述了以新消费引领新供给新动力的总体思路。概括来说,就是要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以体制机制创新来激发新活力,以消费环境的改善来释放新空间,以扩大有效供给满足新需求,推动消费和投资良性互动、产业升级和消费升级协同推进,创新驱动和经济转型有效对接。
  《意见》按照符合城乡居民消费升级的方向,拓展增长空间的思路,提出了服务消费、信息消费、绿色消费、时尚消费、农村消费和品质提升型消费等六大领域,涉及到教育、医疗、文化等领域的消费,既可以弥补传统消费增长空间收窄的缺口,同时又有利于提升人力资本、增强创新驱动的基础能力。
2015年11月12日
  《工商总局关于加强和规范网络交易商品质量抽查检验的意见》

有关内容
  ●对网络商品质量抽检明确了“依法监管,逐步规范。问题导向,重点抽检。随机抽查,互动结合。源头追溯,社会共治”的总体要求,强调了要在商品质量监管中推广随机抽查,规范监管行为,提高监管工作效能。
  ●确定了网络抽检的管辖原则,明确了网络抽检由网络商品经营者的登记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管辖,同时第三方交易平台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可以对通过平台经营的商品开展质量抽检。
  ●明确了网络抽检的样品抽取程序、抽检结果处理以及复检程序。
  ●明确了对网络抽检结果的运用,规定了抽检结果的公布及效力、不合格商品的处理范围以及对违法行为的查处。
  ●明确了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对平台交易商品质量的主动管理责任,健全完善商品质量管控制度和措施,主动开展商品质量检查,督促网络商品经营者履行商品质量及服务义务,及时制止消费侵权行为,促进网络交易商品质量的提升。同时也要建立协助有关行政部门开展监管执法的制度,协助做好网络商品质量监管工作。
  ●对市场监管部门开展网络抽检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要大力推广随机抽查,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布网络商品抽检结果等。
深远影响
  《意见》的出台,对网络商品经营者、第三方平台的权责做出了进一步规定,电商平台的准入门槛大大提高监管手段更加有力。有助于更好地指导各地相关部门依法开展网络商品质量抽检工作,依法公布抽检结果,严厉查办销售不合格商品案件并记入经营者的信用档案。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依法公开相关行政处罚案件,让违法经营者曝光。通过信用约束,达到“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惩戒目的,从而更好地保护诚信守法经营者,保护消费者,发挥让信用创造财富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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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02 版:2018中国消费·维权高峰论坛特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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