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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3·15消费维权志愿者风采
作者:万晓东


    

◆张方

“爱管闲事”的维权监督员

  张方是一个做事认真踏实,有强烈正义感、责任感的人。用张方自己的话说,他这个人就“爱管闲事”。张方今年58岁,现任天津市和平区消费者协会理事、人民调解委员会委员、消费纠纷法律援助工作站法律顾问。他连续15年义务为消费者提供法律咨询,同时,每年都义务开展多次消费教育大课堂,让众多消费者受益。
  多年来,张方一直从事外贸、零售商业和物业管理工作,有比较丰富的商业管理和商品优劣辨别知识。一次,张方在菜市场买菜,偶然看到一对老年夫妇在购买一种鱼松,每公斤280元。由于售价较高,消费者仅买了100克,但商家却用一个很大的包装袋随食品一起称重,而且没有扣除皮重。张方观察着消费者的举动,直到付钱准备离开,消费者始终没有异议。张方沉不住气了:“光这个袋子就得十几克重,肉松重量不就少了吗?”消费者恍然大悟。张方向商家指出,不去皮重的问题属于缺斤少两的欺诈行为,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利益。商家自觉理亏,立即补足了重量。“作为消费维权监督员,就看不得别人受骗。我们要善于发现侵犯消费者权益的一点一滴问题,避免更多消费者的权益受到侵害。”张方说。
  2013年7月份,有消费者向张方求助,一家房地产开发商宣称某项目是天津西青规划区的楼盘,消费者乘坐免费看房班车到达现场看房,并与开发商签订了购房意向书,交纳了8万元定金。但事后消费者发现,该楼盘并非天津市辖房地产项目,而是河北省霸州市的商品房。消费者要求退还定金时,遭到开发商拒绝。
  张方首先通过公证的方式,取得了该楼盘在多个网站上虚假宣传的证据。在证据充分的前提下,张方以消协法律顾问的身份向有关部门分别寄送了请求对侵权违法行为进行行政监督的《法律建议书》,同时,向开发商送达了要求停止虚假宣传、解除合约的《法律建议书》。在各方面的压力下,霸州市房管局约谈了开发商,要求其停止销售进行整改,并责令开发商退还消费者全部款项。“我就是闲不住的人,消费者满意就是我工作的动力。”张方的话平淡而简单。

◆唐欣
“帮助别人是最大幸福”

  唐欣被天津市消费者协会编列为第一号的消费维权特聘监督员。十几年来,唐欣利用休息日和业余时间,处理各类侵害消费者权益的纠纷500余件,成功率90%以上。“我一直比较关注消费维权工作,平时与消协接触比较多,所以2005年天津和平区消协成立消费维权志愿者队伍时,他们第一个联系到我。”唐欣说。
  虽然平时工作忙,但唐欣从没忘记监督员肩负的责任。2011年有消费者向唐欣反映,在联通营业厅办理撤销联通宽带时,被收取了10元费用。虽然10元不是很多,但唐欣认为,面对众多联通公司宽带网的用户,这笔没有任何公示的费用就是一笔大数目,联通公司应该将收费依据告知消费者。唐欣将此问题向联通公司进行了反映,同时,及时向天津市、区消协进行了通报。在消协的出面干预下,联通公司取消了这笔费用。
  在一些人看来,唐欣关心的问题很多是鸡毛蒜皮的小事。然而,唐欣从来不这么认为。只要侵害了消费者权益,在唐欣的眼里都是大问题,一旦发现,她都会一追到底。
  2015年,几个朋友跟随旅游团到云南旅游,但在旅行中遭遇导游强制收费的情况。如果不按导游的要求,就会遭到在食宿等方面的刁难。随团众多游客忍气吞声,交纳了费用。返回后朋友无意中向唐欣提到此事。唐欣决定给朋友们讨个说法。她将朋友们用手机录制的视频和录音资料,及时向西双版纳旅游局进行了投诉,经过旅游部门的干预,朋友们成功挽回近3万元经济损失。
  回顾这些年维权的经历,唐欣百感交集。“能够帮助消费者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就是我最大的快乐!维权道路虽然走得艰辛,但是我从中也收获了许多。一些不合理不合法的问题得到了解决,消费者权益得到维护是对我最大的奖赏。”目前,退休在家的唐欣退而不休,依然在消费维权的道路上快乐前行。

◆程雪
“朋友圈”里的维权大使
  程雪现任天津众睿社会科学研究院副院长,天津市消费者协会3·15消费维权志愿者。多年来热心于消费维权工作,积极参与消费调查评议,反映消费者意见;参加消费体察,推进企业诚信经营;学习传播消费维权知识,协助消协志愿工作开展,引导更多消费者投身于消费维权公益活动中,得到了社会各界的赞誉。
  程雪的热心肠在她的朋友圈是出了名的,周围朋友碰到消费维权的问题总爱问问她,近两年她帮助身边的朋友维权50多件,解答问题更是数不清。
  2016年1月,程雪的朋友在网上购买猴年纪念金钞,当时网站标注为纯金99.99纪念金钞,厂家做活动,原价239元/张现价仅需49元/张,于是朋友买了5张,货品收到后,发现外包装虽然精美,但是纪念金钞却越看越像塑料制品。朋友找商家了解详细情况。卖家说,保证是纯金品质,纪念金钞比较轻,所以价格便宜。朋友把纪念金钞拿到专业人士处做鉴定后,鉴定结果不是纯金。拿着鉴定结果,朋友再次找到商家要求给一个说法,却被卖家拉黑。朋友无奈找到程雪。她了解详情后,马上操作电脑申请网购平台客服介入,同时拨打了平台所在地消协的电话进行投诉,几经交涉,朋友最终获得赔偿。
  作为天津市消协3·15消费维权志愿者,程雪的身影经常出现在天津市消协,调查评议、消费体察、比较试验购样,她都是积极的参与者。程雪热心组织公益宣讲活动,于2016年3月15日联合民建直属工委,共同组织了构建和谐消费倡导诚信经营为主题的公益宣讲活动。目前,在她的宣讲和帮助下,已有70多家企业建立了自己的诚信服务体系,成立了本企业的监察人员队伍和诚信服务部门。“人人都有一颗做公益的心,作为消费维权志愿者,我所做的每项工作都在帮助他人,这让我充满了满足感和成就感。消保工作是对人民群众最关心的合法权益进行保护,我们的工作做好了就能促进社会稳定,我觉得我的工作无比光荣。”程雪说。

◆夏磊
在消费维权的道路上快乐前行

  2015年,夏磊加入天津市消费者协会3·15消费维权志愿者队伍,成为一名消费维权志愿者。
  夏磊是一名退役军人,多年的部队生活养成了做事认真、工作严谨的习惯,无论是在平时工作生活中,还是参与义务维权,都全力以赴。只求最好效果,不计个人得失。提起夏磊,天津市消费者协会的领导和同事的第一个词就是:认真。
  令人记忆尤为深刻的就是2016年7月9日,京津冀三地联合组织的旅游消费体察活动。那天,天降暴雨,天津开往各地的火车基本全部停运,夏磊家中的仓库也被无情的大水淹没,商品全部倒塌在水中,但他还是为了这次体察活动的培训,毅然踏上了开往唐山的火车。培训后回到家中,看着倒塌的货物和家人的泪水,他默默地说了一声:“对不起,既然我选择了这条维权的道路,就必须坚定地走下去。”亲友时常调侃他像一位大侠。
  2015年,朋友在万隆大胡同购物过程中,遇到了一件烦心的事,花了近8000元买了一套人工合成的貂皮大衣,但是手中的购物小票中没有写明材质。事后,朋友无意中向夏磊提到此事。他决定给朋友讨个说法。择日,他约上好友去万隆大胡同,购买同款商品并录视频取证,最终经与商家的协商并且向商家讲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后,商家决定退还所购商品的差价6000元。
  2016年,夏磊在经过天津市河北区南口路国美电器时,看到一个小男孩被便道上的广告气球拉绳绊倒摔伤,裤子破损。普通人见此情景,最多是发几句牢骚,摇摇头也就算了。然而,夏磊扶起小男孩向商家去理论讨回公道,最终,商家赔偿小男孩200元。
  回顾这些年消费维权的经历,夏磊百感交集:“能够帮助消费者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就是我最大的快乐!维权道路虽然走得艰辛,但是从中我也收获了许多。一些不合理、不合法的问题得到了解决,消费者权益得到维护是对我最大的奖赏。”目前,夏磊依然在消费维权的道路上快乐前行,并且要一直走下去,生命不息、奋斗不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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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4 版:2018中国消费·维权高峰论坛特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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