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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点2018
大监管时代 多项举措出台 守护“舌尖上的安全”
作者:孟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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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者按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问题。2018年,我国的食品安全大环境较往年有所改善,特大食品安全问题明显减少,这得益于今年食品安全迎来大监管时代,相关食品监管部门不断出台食品安全政策和标准,并不定期公布食品安全的抽检结果,守护消费者“舌尖上的安全”。
■本报记者 孟刚
大市场监管落地
  2018年3月,随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在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中成立,大市场监管时代来临,我国食品安全监管在变革中迎来全新升级。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强食品药品领域监管,严防严管严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解决非法添加、制假售假、虚假宣传以及校园食品安全等问题,提高食品全产业链供给质量,推进餐饮业质量安全水平提升,推进“互联网+”食品药品安全。
  组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重塑市场监管格局,看似一小步,实则一大步。它不仅是政府机构改革的一部分,更是对地方探索的肯定。长期研究食药监管体制的国家行政学院副教授胡颖廉认为,“大市场-专药品”模式抓住了当前食药安全治理的两大关键:食品安全监管的协调力和综合性及药品监管的特殊性和专业性。“总体上说,是目前市县普遍采取市场监管综合执法的前提下,用‘小折腾’获取‘大红利’的方案,一定程度上有利于监管统一性。”
  继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组建之后,2018年6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调整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根据通知,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阵容强大,包括国务院副秘书长、中宣部、中央政法委、网信办、发改委、公安部、农业农村部、卫生健康委、海关总署、市场监管总局等24位政府机构的相关负责人。
  这样的“顶层设计”,可以说扫平了食品安全监管中可能会出现的制度障碍,将更有利于提升监管效率,令我国的食品安全监管再上新台阶。
政策标准密集出台
  随着监管体系改革的进行,多项与食品安全息息相关的中央规划方案也密集出台、落地,新一批食品安全国标相继修订出炉。
  4月26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了《餐饮服务明厨亮灶工作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鼓励餐饮服务提供者实施明厨亮灶工程,鼓励餐饮服务提供者将视频信息上传至网络平台,规定传至网络的视频信息保存不少于7天,并对实施明厨亮灶工程相关视频设备提出要求。
  2018年6月,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等多部门联合发布植物油、酱油、食醋、矿泉水等27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提出完善术语和定义、删改部分指标、增加命名和标识、增加卫生要求,并首次针对婴幼儿辅食中的镉限量提出要求。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植物油》已于12月21日正式实施,调和油新国标中最突出的条款就是,要求“食用植物调和油的标签标识应注明各种食用植物油的比例”。
  同样是6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奶业振兴保障乳品质量安全的意见》,围绕奶源基地建设、乳制品加工流通、乳品质量安全监管以及消费引导等方面做出全面部署。
  国家卫健委10月还对修订后的婴幼儿配方食品新的国家标准公开征求意见,根据新标准,未来1、2、3段婴幼儿配方乳粉将分别对应专门标准,而乳糖在2、3段奶粉中的添加比例得到明确。
  11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发布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征求意见稿)》,其对预包装食品标签通用要求进行了规定,如食品名称、配料、净含量和规格,生产者和(或)经营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贮存条件、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标准代号等。预包装食品标签必须符合该标准有关要求,并规定常见的过敏原将强制标注。
  此外,针对食品领域出现的新业态,原国家食药监总局公布的《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自2018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强化专项整治
  2018年,国家出台了一系列针对保健食品的政策法规,从保健食品原料、功能评价、宣传等各方面对其进行了进一步规范。
  2月,原食药监总局发布了《关于规范保健食品功能声称标识的公告》(2018年第23号),明确了保健食品功能声称标识的有关事项。8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三定方案出台,特殊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司成立,可全面掌握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和婴幼儿配方乳粉等特殊食品领域安全形势。9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防范保健食品功能声称虚假宣传的消费提示,以期帮助广大消费者理性选购保健食品,防范欺诈和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误导。10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问答》,从基本常识、生产经营许可、标签标识、特殊食品、进口食品、虚假宣传、欺诈销售及广告审查与监管、非法添加及检测等方面,对整治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等进行了系统梳理。同样是10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组织起草了《保健食品命名指南(征求意见稿)》,以期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产品名称。
  此外,2017年7月,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工信部、公安部等9部门共同发布《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方案》,部署为期一年的专项整治行动。
  在2018年7月,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发布《关于继续做好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工作通知》,整治工作将延至2018年底。未经许可生产食品和保健食品、经营食品和保健食品、进口食品和保健食品行为;食品和保健食品标签虚假标识声称行为;利用网络、会议营销、电视购物、直销、电话营销等方式违法营销宣传、欺诈销售食品和保健食品行为;未经审查发布保健食品广告以及发布虚假违法食品、保健食品广告;违规营销宣传产品功效、误导和欺骗消费者等违法行为,成为专项整治的打击重点。截至10月底,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查处违法案件4.9万件,货值金额17.1亿元,公安机关抓获犯罪分子890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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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1 版: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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