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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刷好评 电商当给力
作者:龙继辉


  想要制止刷单行为,除了立法的完善保护之外,还要依靠电商平台自身的排查监管。电商平台要紧随商家的手段更新排查措施,让商家真正体验到刷单带来的坏处,才能真正制止刷单现象,为消费者带来更好的购物体验。
■龙继辉
  2019年1月1日起,《电子商务法》正式实施。这是我国首部电子商务领域的综合性法律,其中针对舆论关注的刷单等行为有了规定。《电子商务法》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全面、真实、准确、及时地披露商品或者服务信息,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电子商务经营者不得以虚构交易、编造用户评价等方式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据1月1日《中国消费者报》报道)
  “亲,给个五星好评吧,返两元红包哦!”在网购经历中,可能大家都遇到过卖家类似的小恩小惠。俗话说“吃人嘴软,拿人手短”。消费者也就只好给了个五星好评的 “回报”。甚至有不少卖家购买水军刷好评,于是乎,网店商品“好评如潮”。殊不知,这其实是虚假的质量上乘。
  到底有多少是真实的好评,可能商家自己心中无数,消费者心中也没有底,更别说旁观者了。人们常说的“旁观者清”,在网购中,已经变得“旁观者浊”。商品质量的好坏,变得扑朔迷离。原本是质量好坏晴雨表的售后评价,变成了毫无参考价值的花瓶。
  这样一来,消费者的知情权遭到了严重侵犯。骗人没商量的网购出现了诚信缺失的明规则。长此以往,质量堪忧,消费者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追求也遥不可及。
  网购不是法外之地。不管是到实体店消费,还是在网店消费,消费者的身份和待遇是相同的,理应享受到同等的权益。因此,电子商务经营者必须严格依法保护消费者的知情权,全面、真实、准确、及时地披露商品或者服务信息,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落到实处,让消费者根据好评的比例就可以预判商品的质量。
  现在,随着《电子商务法》的实施,虚假好评不能再任性。整治刷好评将有法可依、违法必究,电商更应当给力。
  首先,电子商务经营者要自觉做到诚信经营、守法经营,自觉抵制售卖假货、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诚信为本,不应为了蝇头小利自毁长城,砸了自己的招牌。消费者心中有杆秤,金杯银杯不如消费者的口碑,金奖银奖不如消费者的夸奖。只要商品足够好,就会一传十、十传百,最终成为畅销品,财源滚滚就将水到渠成。
  其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对平台内经营者要严管。切实履行好对平台内经营者的资质审核义务,并及时处理有关网购的消费投诉,构建和谐的消费关系。对屡教不改的商家,该下架的坚决下架,决不允许一颗老鼠屎坏了一锅汤。
  再次,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要加强监管,督促其履行好对平台内经营者的资质审核义务及监管职责,营造诚实经营、守法经营的良好环境,切实保护网购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对于平台失职渎职的,要依法查处,绝不姑息,还消费者一个公平、公正的网购交易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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