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成都讯(记者刘铭)1月15日,四川省南充市食药监局官网发布抽检信息称,依据《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近期该局组织抽检食用农产品、蔬菜制品、肉制品、酒类、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淀粉制品、饮料、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餐饮食品、调味品、糕点、粮食加工品、糖果制品13类食品,共计135批次样品,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14批次,不合格样品21批次。
对上述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经营者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按照《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等规定开展了核查处置,责令违法生产经营者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彻查问题原因并全面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