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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时评
实施“2.5天小长假”需制度保障
作者:尚烈


      近日,河北省政府印发《关于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实施方案 (2019-2020年)》,其中提出,落实带薪休假制度,鼓励错峰休假和弹性作息,在有条件的地区探索实施周五下午加周末的“2.5天小长假”政策措施。
  消息一出,立马引发热议,《人民日报》官方微博推出以“2.5天休假,可能真的要来!”为题的报道,众多消费者不禁期待:每周多休半天的时代难道真要来临了吗?
  但实际上,消费者恐怕高兴得还是太早了。早在2015年,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关于进一步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的若干意见》就提出,带薪休假、错峰休假、为职工周五下午与周末结合外出休闲度假创造有利条件。《意见》下发后,湖南、陕西、江西等多地都出台过类似规定,部分城市也出台了具有本地特色的小长假政策。但据笔者了解,很多地方的政策大都并未真正落地,即使政策实施了,也主要是把“2.5天小长假”安排在暑期的几个月,甚至有的地方将多出来的0.5天从年假里扣除,实际休假天数并未增加。
  从政策推出初衷看,“2.5天小长假”不仅在于鼓励企业更灵活地安排职工休假,还有利于增加旅游市场的发展机会。但目前来看,各地“2.5天小长假”政策无疑都是 “雷声大雨点小”。究其原因,笔者认为,假期的调整涉及个人与用人单位的利益,需要制度来协调。但目前,国家政策的顶层设计方面尚没有相关制度来加以保障,就地方来言政策始终会谨慎再谨慎,不敢有实质动作。比如 “有条件的地区”这类说法本身就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并未明确 “条件”是什么。而就劳动者心理上来说,基于考核制度、薪资结构、业务配置考虑,存在不愿休、不敢休的情况,那些更愿意加班、牺牲假期的员工,比按时上下班、休假的员工更容易得到升迁机会,也更得到认可。
  可以说,“2.5天小长假”目前只是一项鼓励性措施,落实起来困难重重。特别是对于医院、学校、公安部门等岗位,需要一定人力方能维持有效运转。因此,这项政策目前的最终受益者可能只是工作稳定的机关、事业单位等少数单位,难以广泛普及。
  随着旅游市场的发展,延长假期是我国休假制度不断优化的必然,政府鼓励推行“2.5天小长假”是值得肯定的。之所以政策一出每每能引起广泛热议,无疑是劳动者强烈呼吁保障休假权利的又一次情绪释放,毕竟有的劳动者每周的双休日都成问题,在他们看来,“2.5天小长假”不过是“别人的假期”。
  因此,把握这一舆情背后的真实民意,让政策普惠到更多人群,应成为有关职能部门进一步考虑的问题,相关部门应充分考虑劳动者的关切,了解劳动者的心声,一方面要将双休日的法律规定真正落到实处,另一方面,更需要政府推出更多细则和政策来加快“2.5天小长假”的落实。 (尚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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