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  首页 - 往期报纸 - 帮助    
  文章搜索:
成都36批次冬季取暖用品存隐患
作者:刘铭


      本报成都讯(记者刘铭)四川省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日公布2018年第四季度冬季取暖用品质量抽检结果,共有36批次样品不合格,其中19批次样品无生产日期或批号。
  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成都市金牛区、龙泉驿区、郫都区、双流区、简阳市、崇州市、都江堰市、大邑县、金堂县、新津县等区域内的超市、电器综合市场销售的冬季取暖用品进行了质量抽检。本次抽检委托四川省电子产品监督检验所承检。
  本次抽检分别对储热式电热暖手器、电热毯、室内加热器等样品的标志和说明、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输入功率和电流、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耐潮湿、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稳定性和机械危险、结构、内部布线、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接地措施、外部导线用接线端子、螺钉和连接、电气间隙、爬电距离和固体绝缘、电源端骚扰电压等指标进行了检验。
  结果显示,本次抽检的取暖用品中电热毯全部合格,共有36批次室内加热器和暖手宝商品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输入功率和电流、结构、稳定性和机械危险、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接地措施、螺钉和连接、电源端骚扰电压等项目。不合格样品标称商标有:天虹暖宝、贝美家、佳佳靓、简单熊、金凤凰、菊花、骆驼、优菲特、凯悦、AKIRA、长城等。
  据悉,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已依法责令经营者下架退市不合格商品,对经销不合格商品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同时,要求经营者进行整改,经整改复查合格后方可上市销售。

  

更多>>    中国消费者报近期报纸查看
 
  本文所在版面
【第 3 版:抽查检验】
  本文所在版面导航
·成都36批次冬季取暖用品存隐患
©版权所有 中国消费者报社
©中国消费者报社 京ICP备0910722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