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  首页 - 往期报纸 - 帮助    
  文章搜索:
信息快递
首批网络直播团体标准发布
作者:吴采平


      本报武汉讯(记者吴采平)网络主播在直播时着装有何要求?未成年人单独网络直播出镜有何要求?今后,这些都有标准可依了。近日,湖北省标准化学会、武汉市软件行业协会和武汉斗鱼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联合发布了《网络直播平台管理规范》和《网络直播主播管理规范》,这是直播行业出台并实施的首批网络直播团体标准。
  第42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18年6月,中国网民规模为8.02亿人,其中超过半数的网民都使用直播产品。2019年我国直播行业产值将达1000亿元。“我国网络直播行业近几年发展迅速,但存在准入门槛低、主播素质参差不齐、直播内容低俗等问题,整个行业也没有统一的标准。”湖北省标准化学会相关负责人说,湖北省标准化学会、武汉市软件行业协会联合武汉斗鱼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武汉市新媒体行业协会、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湖北省标准化与质量研究院等单位共同编制了网络直播团体系列标准。专家组对标准具体内容反复修订和完善,整个编制过程历时近半年。《网络直播平台管理规范》和《网络直播主播管理规范》明确了直播平台的主播监控、账号监管、平台巡查等多个方面的内容,并对主播着装要求、准入标准、直播内容等进行了规范。特别要求女主播穿着不应过于暴露,主播不得穿着情趣制服、情趣内衣、透视装等,不得内衣外穿;不得穿着包含国家法律法规禁止出现的文字及图案信息的服装等;国家公务员不得在非政务公开活动中穿着相关制服进行直播;直播内容如有未成年人单独出镜,需要提前向直播平台进行报备。此外,重点规范了用户举报内容,要求直播平台应设置便捷醒目的用户举报通道,确保全天候畅通;对于网友举报的违规账号,直播平台应在接到举报后90秒内,对其进行强制禁言、封号等处理。
  武汉市软件行业协会秘书长温晖表示,首批网络直播团体标准具有先导性、创新性和示范性,是武汉市在网络直播行业管理和行业自律方面先行先试的重要成果。

  

更多>>    中国消费者报近期报纸查看
 
  本文所在版面
【第 4 版:数码】
  本文所在版面导航
·首批网络直播团体标准发布
©版权所有 中国消费者报社
©中国消费者报社 京ICP备0910722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