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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明虾检出违禁成分
作者:张文章


      本报福州讯(记者张文章)福建省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日通报春节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抽检信息。此次共抽检酒类、糕点、粮食加工品、水果制品、食用农产品等15个大类200批次样品,其中合格样品198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
  不合格样品情况如下:厦门一亩茶园茶业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泉州市永春县东关镇东盛薯类种植专业合作社生产的“盛德和”东关白粿,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检出值为0.889g/kg,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中不得添加的规定。泉州市永春县东关镇东盛薯类种植专业合作社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目前正在复检中。
  厦门乐海百货有限公司绿苑购物中心销售的明虾,呋喃唑酮代谢物(AOZ)检出值为112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供应商龙海市翔航贸易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对上述专项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函告食品生产企业所在地的泉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查处,要求相关生产企业及时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据悉,经营单位所在地的集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相关经营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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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 版:抽查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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