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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发过敏惹烦恼 获赔800元
作者:郭锐 洪敬谱


      本报合肥讯(郭锐 记者洪敬谱)近日,安徽省界首市消保委成功调解了一起美容美发消费纠纷,最终,美发店赔偿消费者800元。
  日前,界首市消保委接到消费者陈女士投诉,称其在界首某美发店花290元进行美发服务,随后出现眼睛和脸红肿等过敏症状。陈女士与商家交涉,要求赔偿,遭到商家拒绝。
  界首市消保委受理投诉后,联系该美发店负责人。该店负责人称,美发过敏应该是头皮有过敏症状,陈女士脸部过敏,不是美发服务造成的。陈女士称,她美发后第二天就出现症状,经医生诊断为过敏引起的。界首市消保委向双方讲解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安徽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经多次调解,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美发店一次性赔偿陈女士800元。
  界首市消保委提醒消费者,应根据自身实际选择合适的产品及服务,在使用美容美发产品及服务时要养成主动要求进行皮肤测试的习惯,同时,还需索取发票,保存相关证据。消费者可要求商家提供美容美发所用产品的名称、品种、注意事项等书面材料,以便出现纠纷时,能够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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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 版:投诉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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