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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共享经济更好地服务消费者
作者:田珍祥 吴博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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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二:3月4日,全国政协委员、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马正其接受媒体采访。 本报记者董芳忠/摄
■本报记者 田珍祥 吴博峰
  在大数据、物联网、移动互联网等技术高速发展的今天,共享经济的发展近年来备受瞩目。与此同时,快速发展的共享经济背后,也出现一系列侵害消费者权益、损害社会公众利益的现象。2018年,频频爆出的网约车安全问题和共享单车退押金难问题,牵动着众多消费者,也成为今年全国两会上一些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关注的焦点。
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力度
  全国政协委员、市场监管总局副局长马正其表示,市场监管总局的成立是党中央、国务院、习近平总书记重大战略部署。市场监管总局的成立,可以使我们国家市场秩序向好的方向发展。
  马正其说,市场监管总局的职责之一,就是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力度,对市场上存在的问题进行监管。“现在全国有60多万市场监管人员,目前已经建立健全了从总局到基层监管所五级贯通的消费维权信息化网络体系,对于整个市场的监管已大幅加强,不管哪里出现问题,任何人只要触碰法律,侵害消费者权益,市场监管部门就会对其从严惩处。一旦违法,就会处处受限,从而制约从业者不敢犯法。”马正其说。
  马正其认为,要关注消费维权领域的发展,进一步把消费者的积极性调动起来。“群众的力量是无限的,只要把近14亿消费者的积极性调动起来,相信谁都逃不过应有的惩处”。
  全国政协委员、北京金台律师事务所主任皮剑龙关注的重点也是共享经济。在共享经济能否健康发展的问题上,皮剑龙有自己的思考。“在共享经济问题上,我国现行法律体系存在部分空缺和漏洞。因此,要发展共享经济,需要为其完善相关具体的法律法规。”皮剑龙说。
  “我认为要解决消费者关心的问题,解决当前存在的监管问题,要从三方面予以考虑。”皮剑龙认为,一是要从法律层面推动共享经济的发展,及时对现行法律法规进行修正和调整,抓紧制定相关管理办法或试行意见。二是要加强对消费者的权益保障力度,用立法来规范可能对共享经济各主体实施的侵害行为。政府实行信用监管,建立完善的信用公示平台。监管部门积极调解和约谈,预防化解消费纠纷。三是要创新监管理念和监管方式,以政府机构以及行业协会为主导,做好监管以及问责处理等问题,充分调动企业、行业协会、社会组织、媒体等多方力量协同共治。
广泛征求消费者意见
  日前发布的《中国共享经济发展年度报告(2019)》显示,2018年共享经济市场交易额为29420亿元,比上年增长41.6%,共享经济参与者人数约7.6亿人,其中提供服务者人数约7500万人,同比增长7.1%。共享经济推动服务业结构优化、快速增长和消费方式转型的新动能作用日益凸显。但是,共享经济仍然面临发展阵痛,如共享单车领域在2018年频频爆出“退押金难”“挤占公共空间”等侵害消费者权益的问题和现象。
  共享单车的监管,也成为全国人大代表、广东国鼎律师事务所主任朱列玉关注的焦点。
  朱列玉称,数据统计显示,我国共享单车目前的用户已超2亿人。与此相对应的是乱停乱放、挤占道路,加上很多共享单车处于报废、接近报废、损坏不能用的状态,甚至形成“单车坟场”,大大地占用了公共空间。
  朱列玉认为,城市中哪些地方可以停放共享单车,政府应当举行听证会,广泛征求意见。对于共享单车占用的公共区域,运营的企业应支付租金。“无论共享单车行驶还是停放,均占用公共空间,与每个消费者息息相关,相关管理决策,消费者应当参与其中。对于不断有人投诉共享单车挤占道路空间、影响生活环境的问题,以及共享单车治理、停放问题,政府应当举行听证会征求意见。”朱列玉说。
  朱列玉认为,乱停乱放的共享单车在给道路交通安全造成威胁的同时,还严重影响市容。企业免费利用城市公共区域进行赢利的同时,却给公共资源带去负担和消耗,增加了公共空间的治理成本,因此,相关企业有义务承担这笔费用的支出。“为了公开透明,充分对社会公众公示及贯彻公平原则,在将公共区域给企业盈利并让企业支付租金之前,应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相关职能部门应当出台招标公告、评分办法、考核细则等,让所有符合资质和标准的企业参与,使得租金的收取合理合法。”朱列玉说。
重点做好安全和服务
  随着2018年各项整治行动和监管措施的延续,以及《电子商务法》的正式实施,共享经济领域仍将延续强监管态势。共享办公、共享医疗、在线外卖等领域都有望出台行业性服务标准和规范。
  全国人大代表、清华大学教授蔡继明接受《中国消费者报》记者采访时称,共享经济的发展面临诸多问题,以网约车为例,在方便消费者出行的同时,也面临政策层面的一些壁垒。
  蔡继明说,各地出台的网约车实施细则,在从业人员户籍、车辆、平台方面设立了诸多与安全和服务无关的高门槛,制约了网约车的健康发展,造成司机就业难、行业合规难、企业经营难、百姓出行难、安全保障难等“五难”并存。“比如说,司机就业难问题,北京、上海、天津等8个城市规定只有本市户籍的居民才有资格从事网约车服务。媒体报道显示,北京网约车司机中,有北京户籍的比例仅占1%,上海仅占3%。”蔡继明说。
  蔡继明称,百姓出行难问题则表现在乘客叫车等待时长明显增加,“如在2018年相关部门日益严格的扣车罚款大环境下,接单司机数从2018年3月到12月降幅高达42.4%。据测算,乘客从开始叫车到有车接单的时间是之前的1.5倍。以北京地区为例,用本地户籍限制网约车司机后,乘客叫车等待时长明显增加,普通工作日早晚高峰时段,乘客从叫车成功到上车,平均等待时间超过13分钟,热点区域叫车等待时间往往超过30分钟”。
  网约车安全保障是消费者关注的重点之一。蔡继明称,目前网约车入门门槛设置过高,造成大量网约车司机被迫转行开黑车,彻底脱离政府和平台监管的黑车隐藏着更高的安全风险。
  蔡继明建议,一是监管重点应切实转到安全和服务上,降低与安全和服务无关的车辆准入门槛。二是针对专兼职并存的特点构建分类监管模式,对专职和兼职司机采取不同的准入门槛政策。三是建立“政府管平台、平台管司乘”的监管模式,完善网约车平台在服务过程中对司乘双方安全负责的监管机制。四是对于新旧业态存在的共性问题不宜采取歧视性监管,在筑牢安全技术和制度防线的基础上,促进网约车行业健康发展,更好满足消费者多样化、高质量出行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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