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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会观察
以网管网促消费 严厉惩戒治乱象
作者:吴博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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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记者会现场。 本报记者董芳忠/摄
■本报记者 田珍祥 吴博峰
  3月11日上午,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在梅地亚中心举行记者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张茅、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焦红、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申长雨就“加强市场监管 维护市场秩序”相关问题回答中外记者提问。
取消“著名商标”评选
  记者会上,市场监管总局局长张茅首先就取消“著名商标”评选、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等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在回答记者关于取消“著名商标”评选提问时,张茅称,在政府的榜单上只有“黑榜”没有“红榜”,“红榜”是消费者的口碑。张茅说,企业的品牌是不是名牌,是不是知名和著名,是在市场竞争中形成的,是消费者选择的结果。而过去有一种观点往往认为,提高产品质量、创造名牌产品,要通过政府来进行评比和奖励,实际上是扭曲了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影响了市场的公平竞争,会对消费者产生误导,同时也容易产生政府的寻租和腐败行为。今后将对各地评选著名品牌、知名品牌进行清理。
  在回答记者关于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的问题时,张茅说,市场监管总局等13个部门联合部署开展了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截至3月1日,共立案4865件,案值达到51.7亿元。
  “保健市场近一段时间来,关注度高,群众反映比较大。乱象多,危害大,必须加强整治。”张茅说,保健品虚假宣传的成分确实不少,容易对老年人、儿童造成危害。这项工作具有复杂性,取证难、认定难,宣传效果欺骗性较大,整治起来难度也比较大。监管部门要依据《广告法》等法律法规进行严格管理,对于出现的问题,造成的危害,要依法进行惩处。同时,要加强科普宣传,使消费者科学认知,正本清源,使“保健”市场的宣传能够真正名副其实,增进人民群众的健康。
提高违法成本
  记者会上,张茅还就消费者普遍关心的食品安全、打击制假售假、假海淘、七天无理由退货等问题进行了回应。
  张茅称,食品安全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必须给予高度重视,确保让人民群众放心满意。当前,食品安全确实存在着诸多问题,比如说农兽药残留超标、微生物和重金属污染、食品添加剂使用不规范,制假售假时有发生,环境污染对食品安全影响也逐渐显现。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市场监管总局成立以来,把这项工作作为重中之重。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对食品安全提出的要求实行“四个最严”,严格落实中央关于《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进一步压实地方政府的责任。市场监管总局也要加强对食品安全的指导、督查和协调。
  对于打击假冒伪劣商品的问题,张茅称,假冒伪劣产品严重侵害群众利益,扰乱市场秩序,必须重点整治。去年处理的假冒伪劣产品案件有129万件,应该说打击力度还是比较大的。当前和今后的工作要突出重点,主要是把群众最关心、危害最大的食品药品、儿童用品、老年用品这些领域作为重点,加强监管。要采取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依法全部销毁查处的假冒伪劣产品。
  “最近,我们组织在石家庄销毁35吨假冒伪劣产品,防止假冒伪劣产品再次流入市场。”张茅说,过去有个观念叫“假冒不伪劣”,现在得纠正这个观点,假冒侵犯了知识产权,也要严厉打击。要大幅度提高违法成本,使制假售假者倾家荡产,公开曝光造假者,让他在阳光之下无处藏身。同时还要加强企业自律,形成社会信用系统。
坚持以网管网
  消费者关心的“七日无理由退换货”,假海淘等问题,也在记者会上有了回应。张茅表示,网络消费作为新的消费方式,给群众带来便利,同时也反映出不少问题。“大家反映,有假冒伪劣、送货不及时等问题,也有假海淘问题。”张茅说,去年我国网上零售额超过了7万亿,增长24%,占到全国商品零售总额的18%。购物之前,消费者接触不到实物,只是根据广告宣传,另外运输传递当中也存在着问题,解决问题的难度和监管难度也很大。
  张茅称,市场监管总局在这方面要不断提高监管能力,坚持以网管网,充分发挥大数据等新技术的作用,发挥好第三方平台的主体作用,落实《电子商务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内容。“特别是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当中,规定了七天无理由退货的措施,当然一些商品排除在外,比如生鲜,定制的商品,就不适用了。”张茅说,《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以来,总体情况不错,特别是有些第三方交易平台落实情况比较好。
  张茅表示,七天无理由退货实际上是双赢,消费者利益得到了保护,企业的信誉、声誉同时得到了提高。“对于存在的问题,比如假海淘、垄断、假冒伪劣等,我们要加大惩处力度,线上线下用同一个标准,严格监管,严厉惩罚。同时,也鼓励电商经营者和平台自律守信,这样他们才能顺利发展。总之,电商作为一种新的业态,要在规范中发展,在发展中规范。”张茅说。
落实疫苗监管责任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焦红、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申长雨在记者会上也回应了公众关心的疫苗安全问题和压减商标审查周期的问题。
  焦红称,疫苗之所以受到社会的高度关注,是因为涉及到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关系到公共卫生安全和国家安全。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疫苗监管工作,市场监管总局、国家药监局正在推进建立疫苗监管的长效机制,我国疫苗总体评价应该是安全的,群众也好、媒体也好,应该对疫苗有信心。
  焦红表示,目前已经起草了《疫苗管理法(草案)》。在《草案》中明确提出疫苗具有战略性和公益性,支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引导产业结构优化,实行最严格的监管。对疫苗的研制、生产、流通、预防接种全过程提出更加严格的要求。对疫苗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严厉查处,对监管的失职渎职行为也要严肃问责。
  目前,《疫苗管理法(草案)》已经通过全国人大常委会初次审议,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围绕进一步做好疫苗监管工作,也在修订《药品管理法》相关内容。
  “社会和公众也非常关心如何加强监管。目前重点落实两个责任:督促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和落实部门的监管责任。作为疫苗生产企业,应该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建立产品安全追溯体系,落实疫苗产品风险报告制度,保证疫苗产品质量;作为监管部门,我们要进一步明晰监管部门的事权和监管责任,要进一步强化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生产企业的现场检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将在属地管理的基础上,强化检查和抽查,一旦发现违法违规的,要严肃查处。”焦红说。
  申长雨就知识产权审查质量和审查效率回答了记者提问。申长雨说,市场监管总局和知识产权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制定了明确的工作计划。
  从去年开始,五年之内要将商标审查周期由过去八个月压减到四个月以内,要达到目前“经合组织”国家最快的水平;要将发明专利审查周期平均压减1/3,其中高价值专利审查周期压减一半以上。去年底,商标审查周期已经从过去的八个月压减到了六个月以内,高价值专利审查周期压减了10%。同时,审查质量也在稳步提升,审查的社会满意度不断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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