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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权威发布
爱玛 小鸟等22款电动自行车不合格
作者:贾珺


      本报讯(记者贾珺)4月3日,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流通领域电动自行车质量抽查检验结果,其中标称“爱玛”电动自行车、“小鸟”电动自行车、“京源”电动车等22款电动自行车不合格。
  在近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中,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对市场上销售的电动自行车进行了质量抽查检验。抽查检验结果显示,包括标称天津爱玛车业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两款“爱玛”电动自行车、标称天津泰丰小鸟电动车业有限公司生产的两款“小鸟”电动自行车、标称无锡东南车辆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京源”电动车等在内的22款电动自行车不合格,不合格项目涉及最高车速、整车质量、脚踏行驶能力等。
  本次抽检还发现,标称无锡市威澄电动车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一款“希尔顿”电动自行车,标称上海久煌自行车有限公司生产的两款电动自行车等4款电动自行车存在质量问题,但通过商品标称的企业地址及联系方式无法与标称生产企业取得联系。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建议消费者谨慎购买上述标称企业的商品。
  抽检还发现,标称浙江省台州市沃趣车业有限公司生产的一款电动车存在百公里电耗、最高车速、整车质量(重量)、脚踏行驶能力、反射器和鸣号装置等不合格项目,但该企业声称其厂名厂址被假冒。
  北京市市场监管局表示,已对销售不合格商品的经营主体立案查处,案件正在办理中。
  北京市市场监管局有关负责人强调,被公示的不合格商品生产企业和有关经销单位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主动采取措施下架不合格商品,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将不断加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工作,充分发挥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和不合格商品强制退出机制的作用,净化首都市场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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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 版:抽检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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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玛 小鸟等22款电动自行车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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