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国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已经占全球新能源汽车保有量的50%,但“三电”核心零部件并未列入三包范畴——
■本报记者 吴博峰 文/摄
近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了《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明确规定新能源车动力蓄电池、行驶驱动电机等主要零件种类范围由生产者明示在三包凭证上,这意味着长期处于“无保护”状态的新能源车进入“三包”政策保护之列。此消息在新能源车市场引发强烈反响。
可以预见,新三包的出台,将会完善新能源汽车产品三包条款和相关标准,更好地保护消费者权益。
新能源车三包使消费者有法可依
奥迪e-tron、北汽新能源EX3、吉利几何A……在下周即将开幕的2019上海国际车展上,各大车企纷纷拿出新能源车型作为发布主角,近200款新能源车型将集中亮相,将成为本届上海车展最大看点。
随着技术水平快速提升,越来越多的消费者成为新能源车的忠实拥趸。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官方统计,目前国内新能源车保有量接近300万辆,可以说新能源车已拥有广泛消费基础。
当市场地位显著提升,新能源车需要紧随市场发展承担更多责任。
令人遗憾的是,作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汽车市场平稳发展的一大利器,现行《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以下简称汽车三包)并未将新能源汽车,特别是电动汽车的动力电池、电机、电控系统等重要部件纳入对应的修理、退换车辆条款中。
记者从新能源汽车国家大数据联盟获悉,2018年我国新能源车投诉量持续上升,其中消费者关于电池质量投诉达到六成以上。
国家新能源汽车创新工程项目专家组组长王秉刚在接受《中国消费者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要得到保护,新能源车市场发展,都不能少了新能源车三包政策。虽然不少车企官方宣称提供电池养护、电芯终身保修等政策,但这种最终解释权在个体厂家的服务政策,并不能让消费者有安全感。
消费者购买的新能源车辆一旦在“三电”方面出现质量问题,汽车三包政策并不能约束企业,从而导致纠纷产生。
针对新能源汽车市场上存在的相关问题,市场监管总局近日针对电动汽车起火事故等问题作了细分化修订。
值得一提的是,在《征求意见稿》第二十条提出了自销售者开具购车发票(或者交付产品)之日起60日内或者行驶里程3000公里之内(以先到者为准),家用电动汽车产品出现动力蓄电池起火,消费者选择更换家用汽车产品或退货,销售者应当负责免费更换或退货。
“《征求意见稿》发布前做了大量市场调研,听取了行业各界的声音。现阶段,新能源车补贴减少导致购车成本增加,新能源车纳入汽车三包,不仅有利于产业发展,更保护每一名新能源车主的利益。”参与本次《征求意见稿》拟定工作的中国汽车流通协会新能源汽车市场研究中心秘书长王勇在接受《中国消费者报》记者采访时透露,按照现在的推进力度,新版汽车三包政策将在未来几个月内正式出台。
续航“虚标”之风有望得到有效遏制
“明明车辆续航指标摆在那里,可是我在实际驾驶时发现根本达不到所承诺的续航。”对于很多新能源车主而言,车辆续航里程在实际使用中的表现堪忧。
一直以来,人们在购买新能源车时,最关注的便是续航里程表现。在很多人看来,续航里程数字越高,就对新能源车的信心越足。
近年来,不断提升的补贴标准,以及消费者对于续航能力提升的迫切需求,都促使企业提升车辆综合能力。但是,鉴于提升动力电池密度尚需时间,车企还无法在短时间内实现跨越式发展。
为了增加车辆竞争力,一些车企选择用“虚标”续航能力方式。也正是因为这种非正常操作,官方续航里程或多或少存在水分。
王秉刚表示,动力电池“虚标”虽然不是汽车企业广泛采用的行为,但确实是客观存在。2020年,新能源车正式步入市场化发展前夕,进一步约束企业行为,将有助于规范新能源车市场环境。
《征求意见稿》第十八条明确规定,动力蓄电池放电容量衰减限值和对应的测试方法由生产者明示在三包凭证上。在王秉刚看来,这是本次《征求意见稿》中另一重大修改,这将在一定程度上制约汽车企业“虚标”续航里程的做法。
纳入“三包”促进新能源二手车发展
“新能源车已经进入了大众消费阶段,和传统燃油车是相互补充的关系。在各方重视下,新能源车整体水平在逐渐提升。”中国汽车流通协会副秘书长罗磊在4月信息发布会上表示,新能源车进入汽车三包,将使新能源二手车“残值”更稳定。
在新能源汽车进入市场多年后,二手车市场终于听到关于新能源车的利好消息。
与传统燃油车不同,由动力电池、电机和电控构成的新能源车在二手车市场地位始终在低位徘徊,甚至成为二手车经营人员不愿碰触的对象。究其原因,在于其使用过后,业内无法对衰减动力电池价值做出准确评估。
中国汽车流通协会公布最新二手车保值率报告显示,多数纯电动车型三年后市场价值不足三成,这样的表现会严重影响新能源车购买和二手车交易。
记者注意到,本次《征求意见稿》对新能源车“三电”系统保修期有明确规定,动力蓄电池、行驶驱动电机等主要零件因其质量问题,累计更换2次后,仍不能正常使用的在家用汽车产品三包有效期内,消费者凭三包凭证、购车发票等由销售者更换、退货。
罗磊表示,目前新能源车市场缺乏的是信心,很大一部分来源于消费者自身对于产品的信任。如今有了“三包”这把保护伞,对影响车辆核心零部件做到重点保护,无疑会增加潜在消费人群的消费信心,这对于新能源二手车发展有着积极的促进作用。在未来几年后,新能源二手车“残值”也会逐渐缩小和传统燃油车的差距。“我相信,这一天不会太遥远。”罗磊坚定地表示。
●链接
新三包征求意见稿(部分)
日前,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修订征求意见稿)》,对新能源汽车的三包做出新的管理规定。
第十八条 动力蓄电池、行驶驱动电机的主要零件出现产品质量问题的,消费者可以选择免费更换。
家用汽车产品的易损耗零部件在其质量保证期内出现产品质量问题的,消费者可以选择免费更换易损耗零部件。易损耗零部件的种类范围及其质量保证期由生产者明示在三包凭证上。
动力蓄电池放电容量衰减限值和对应的测试方法由生产者明示在三包凭证上。
第二十条 家用汽车产品自销售者开具购车发票(或者交付产品)之日起60日内或者行驶里程3000公里之内(以先到者为准),新能源汽车出现动力蓄电池起火,消费者选择更换家用汽车产品或退货的,销售者应该负责免费更换或退货。在三包有效期内,动力蓄电池、行驶驱动电机累计更换2次后,或者动力蓄电池、行驶驱动电机的同一主要零件因其质量问题,累计更换2次后,仍不能正常使用的;消费者选择更换或退货的,销售者应该负责更换或退货。
第二十五条 按照本规定更换或者退货的,消费者应当支付因使用家用汽车产品所产生的合理使用补偿,销售者依照本规定应当免费更换、退货的除外。
合理使用补偿费用的计算公式为:[(车价款 (元)×行驶里程(km))/1000]×n。使用补偿系数n由生产者根据家用汽车产品使用时间、使用状况等因素确定,不超过0.7%,并在三包凭证中明示。
家用汽车产品更换或者退货的,发生的税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