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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 河北一禾药业黄芪性状不符合规定
作者:庞丽红 刘浩


      本报上海讯(庞丽红 记者刘浩)近日,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2019年第3期药品抽检质量结果。经检测,标示为石家庄康力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腺苷钴胺片,河北一禾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黄芪,河北楚风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的槲寄生等7批次产品不合格。
  检测结果显示,上海市杨浦区平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销售的标示为石家庄康力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腺苷钴胺片(规格:0.25mg,批号:160904),含量均匀度、含量测定不符合规定。
  上海海王星辰药房有限公司漕宝路店销售的标示为河北一禾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黄芪(规格:饮片,批号:171101),性状(虫蛀)不符合规定。
  上海松江康众门诊部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示为河北楚风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的槲寄生(规格:饮片,批号:B804112-01),性状(虫蛀)、炮制不符合规定。
  上海老百姓益平大药房销售的标示为药圣堂(湖南)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制何首乌(规格:饮片,批号:180201),含量测定不符合规定。
  上海市黄浦区瑞金二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销售的标示为通化仁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尼可地尔片(规格:5mg,批号:170701),溶出度不符合规定。
  上海市光华中西医结合医院生产并销售的尿素乳膏(O/W型)(规格:30g:4.5g,批号:180323),装量不符合规定。
  上海市奉贤区皮肤病防治所生产并销售的地塞米松薄荷脑乳膏(规格:20g,批号:180815),含量测定不符合规定。
  对抽检不符合规定产品,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已组织相关监管部门采取控制措施并依法查处,要求相关单位根据风险暂停销售、使用、召回相关产品,督促企业查清原因,制定并落实整改措施,消除风险隐患。
  对抽检不符合规定产品及相应企业,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将组织跟踪检查和抽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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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 版:抽查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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