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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 莲花河枸杞酒酒精度不合规
作者:刘传江


      本报哈尔滨讯(记者刘传江)日前,记者从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近期,黑龙江省市场监管局组织对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方便食品、冷冻饮品、速冻食品等19大类食品651批次样品进行了监督抽检。其中,哈尔滨嘉润购物广场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安达市米香缘食品加工厂生产的水磨年糕等5批次样品不合格。
  不合格产品涉及桦川县凯丰超市销售的标称龙岩市广味福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手撕肉条(香辣味),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同江市莲花河酒业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同江市莲花河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枸杞酒,酒精度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海伦市国忠酒业经销部销售的标称黑龙江村夫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村窖1999(白酒),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哈尔滨市阿城区河畔丽景小蚂蚁超市销售的标称哈尔滨市星泉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高粱烧白酒,酒精度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哈尔滨嘉润购物广场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安达市米香缘食品加工厂生产的水磨年糕,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目前,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已按照《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等规定,责令食品生产经营者对不合格食品立即采取封存库存、暂停生产和销售、召回、下架等风险防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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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 版:抽查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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