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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健委发布《脑卒中人群筛查及综合干预技术方案》
作者:倪敏


      本报讯 脑卒中是严重威胁我国人群健康的慢性病之一,施行有效的筛查和综合干预是降低脑卒中致残率和死亡率、提高生存率和生存质量的重要手段。为做好脑卒中的预防筛查、早诊早治和综合干预工作,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制定了《脑卒中人群筛查及综合干预技术方案》,供各地推广使用。
  脑卒中人群筛查及综合干预技术核心内容是:针对高发地区 40岁以上常住居民开展脑卒中危险因素的筛查和风险评估,对筛选出的低危人群进行健康宣教和定期体检,对中危人群根据个体特点进行干预指导,对高危人群进行进一步检查,并开展综合干预。定期对中危、高危人群进行随访。如发现颈部血管病变患者或疑似脑卒中病人,则应转诊到医院进行进一步诊断与治疗。通过有组织开展脑卒中人群筛查及综合干预工作,提高脑卒中知晓率、治疗率和控制率,逐步降低发病率增长速度,减轻家庭和社会的负担,并推动脑卒中防治工作由疾病治疗向健康管理的转变。
  脑卒中人群筛查及综合干预技术实施方案中对于筛查中适用地区的选择、医疗机构的选择和适用对象纳入标准与排除标准、筛查结果评估与诊断等都有明确要求。
  高危人群的判定依据为:具有高血压、血脂异常、糖尿病、房颤或瓣膜性心脏病、吸烟史、明显超重或肥胖、缺乏运动、脑卒中家族史等 8项脑卒中危险因素中 3项及以上者,或有短暂性脑缺血发作,或既往有脑卒中病史者。
  中危人群的判定依据为:具有 3项以下危险因素,且患有高血压、糖尿病、心房颤动或瓣膜性心脏病中至少一种疾病者。
  低危人群的判定依据为:具有 3项以下危险因素,且未患高血压、糖尿病、心房颤动或瓣膜性心脏病等任何一种慢性病者。
  在随访干预方面,对低危人群持续开展健康科普宣教活动,建议低危人群采取健康生活方式,并嘱定期接受体检。
  对于中危人群,依据国家卫生健康委脑卒中防治工程委员会出版的《中国脑卒中防治指导规范(合订本)》对高血压、糖尿病及房颤患者规范开展综合干预和指导。由指定医疗卫生机构在筛查后满 12个月时对所有中危人群开展 1次随访,所有对象在接受随访前均应签署知情同意书(随访)。随访内容包括:基本信息、随访期间生存状态、生活方式、疾病控制情况,将随访信息填入《脑卒中中危、高危人群随访表》。
  对于高危人群,经筛查确定的高危人群推荐至三级医院开展综合干预。至少空腹8小时,利用促凝采血管采集外周静脉血。利用血清检测血糖、总胆固醇、甘油三酯、高密度脂蛋白胆固醇、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所有高危人群均须接受颈部血管超声检查。高血压患者应做同型半胱氨酸检查,有心律不齐者应做心电图检查。依据《中国脑卒中防治指导规范(合订本)》对高危对象制定干预计划。
  在对中危、高危人群进行干预和随访过程中,如发现颈动脉狭窄≥50%的患者或疑似脑卒中患者,须将患者转诊到当地定点医院进行临床诊断与治疗。 (倪敏/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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