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武汉讯(记者吴采平)近日,湖北省市场监管局公布了对流通领域酒类的抽检结果,标称“永爱”“谭家村”“宏江春”等品牌的11批次黄酒、白酒样品不合格。
抽检结果显示,酒类食品不合格项目主要是酒精度含量超标,部分酒厂在白酒、黄酒中违规添加使用甜蜜素、山梨酸及其钾盐等标准规定不得使用的成分。
不合格样品标称品牌涉及永爱、谭家村、宏江春、野三关、淦水牌、瑞硒等。
标称生产企业为湖北钟祥永爱黄酒有限公司的3批次“永爱”黄酒,酒精度均超标。标称“淦水牌”桂花大曲酒氰化物超标逾1倍。标称湖北宏业实业总公司酒业分公司生产的“玉宇泉地窖酒”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 检出值为0.00441g/kg,该项目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标称湖北森态郎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宏江春”黄酒(传统型),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检出值为0.0214g/kg,该项目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
对此次抽检发现的不合格商品,湖北省市场监管局已责令被抽检单位停止销售,并移交属地监管部门依法组织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