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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箱维修3年丢失 商家赔偿2000元
作者:张文章


      本报福州讯(记者张文章)近日,福建省消委会调解了一起因冰箱维修引发的纠纷。3年前,消费者方先生家的冰箱因无法正常运行而被送修,其间反复催促未能得到答复,投诉后方知冰箱早已遗落。经调解,消费者获得该品牌冰箱售后2000元赔偿金。
  4月16日,福州市消费者方先生到福建省消委会投诉称,其于2016年5月15日向某品牌冰箱售后致电,反映家中冰箱无法正常运行,售后安排了两名工作人员到家中查看,提出须将故障冰箱运至售后服务中心维修,方先生表示同意。此后,售后中心便无任何回复和反馈。方先生多次电话联系售后询问冰箱维修情况和送还时间,售后均以会核实情况为由回复推托。3年过去,始终没有等来售后的答复意见,无奈投诉至福建省消委会寻求帮助。接诉后,福建省消委会工作人员立即联系售后福州总部负责人。经调查,售后服务点由于多次变更办公地址,方先生的冰箱已经在搬迁的过程中遗失下落不明。经调解,被诉方某品牌冰箱售后同意赔偿消费者经济损失2000元。
  据了解,此类售后服务投诉并非个案。今年上半年,福建省各级消委会共受理售后服务问题投诉共2178件,占总投诉量的17.68%,与2018年同期相比,投诉量增长了17.29%。售后服务投诉问题集中表现在售后服务拖延和推诿。消费者在购买商品后,出现质量问题需要进行维修或退换货时,售后服务不及时,拖延时间较长,经销商与生产商互相推诿,拒不承担责任。另外,售后维修点管理混乱。很多售后维修点缺乏内部管理规范,维修技术不高,维修价格不透明,维修时常以人为原因、非质量问题等借口规避“三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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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 版:投诉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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