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石家庄讯(记者李建)近日,河北省市场监管局、河北省商务厅、河北省公安厅联合召开全省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专项整治行动动员部署会,将重点整治商家“恶意圈钱”“卷款跑路”等8种行为。
据悉,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为期3个月,从7月15日至10月15日。河北全省范围内凡从事零售、住宿、餐饮、居民服务、游泳健身、美容美发、教育培训、洗车等服务并开展预付卡消费业务的经营者,均被列入本次整治范围。
此次行动将重点整治以下8种违法行为:未经登记注册或未经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许可的无证照经营者;未按《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规定进行发卡备案的经营者;不能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消费者提出合理退款要求故意拖延或无理拒绝,消费者投诉反映强烈的经营者;未履行法定程序易名换主、地址变更的经营者;因停业、歇业或者场所迁移等原因,未对消费者说明原因,提供有效联系方式,无法联络的经营者;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的经营者;不以经营服务为目的,“恶意圈钱”“卷款跑路”的经营者;一年内受到两次以上行政处罚的经营者。
3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明确规定了专项整治的重点、原则和方法步骤。凡涉及重点整治的8种违法行为的,各部门要按法律法规,依法立案查处,列入异常名录向社会公示,涉嫌犯罪的移交公安部门查处。情节严重的吊销相关证照,不得在全省任何地域从事经营活动,做到“一处违法、处处受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