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南宁讯(记者顾艳伟)记者近日获悉,深受传销活动困扰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再出一招:从8月6日开始,对出租屋进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管理,并对涉传出租房房主建立黑名单数据库,对二次进入黑名单的出租屋屋主进行严惩。南宁市希望通过加强源头管控,铲除传销活动滋生土壤,将传销分子彻底赶出南宁。
南宁市青秀区仙葫经济开发区因交通便利、私宅众多、租金低廉,历来是传销活动的集中区,被南宁市列入传销重点整治区域。为全力挤压传销活动生存空间,青秀区在仙葫片区各住宅小区和居民自建房,通过张贴通告、致出租屋(屋主)和物业公司及外来人员一封信的方式,大力营造打击传销违法犯罪宣传声势,并通知出租屋屋主在规定时间内,到仙葫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
8月12日,记者来到仙葫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采访发现,随着宣传工作的深入,众多出租房业主携带材料前来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
观澜溪谷小区一位李姓业主告诉记者,她在该小区有一套三居室房屋用来出租。“我都要求租客提供工作证明,否则不会出租给他们。”李女士说,知道传销的危害也对此非常抵触。她认为加强房屋租赁登记管理,对遏制传销活动很有作用,所以,特意抽时间过来办理相关登记备案手续。
仙葫经济开发区蓉茉大道一私宅业主也在当天办理了房屋租赁登记。他的私宅共有5层,每层有2套两居室,除了5层自住,余下的全部用来出租。
“以前曾出租给两位北方人一间房子,发现是传销分子,租了不到10天,我就把他们赶走了,租金都退给了他们。”这位私宅房主说,社区经常搞宣传,他知道不能把房子租给传销人员居住,所以,宁可一时吃亏,也不想把房子租给传销人员。
据青秀区打传办有关人士介绍,自8月6日,仙葫开发区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工作开展以来,主动前来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的出租房房主已近百户。
据了解,对于不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的,如查实是涉传出租屋的,将会根据《南宁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和南宁市打传办《关于对涉传出租屋开展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相关规定,对涉传出租屋采取停水、停电、停气措施,并依据《禁止传销条例》规定,对涉传出租屋主进行处罚,同时,建立涉传出租屋屋主黑名单数据库,对二次进入黑名单的出租屋屋主进行严罚。
目前,青秀区对涉传重点小区和涉传重点区域,坚持每天开展地毯式清查整治,对涉传人员坚持教育转化,推动开展“无传销小区”“无传销社区”创建工作,持续巩固和深化打击传销工作成效。
另据记者了解,仙葫经济开发区已经对35户在打传行动中被查的涉传出租屋,以及在规定时间内未前来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的涉传出租屋,采取了强制停水、停电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