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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露传销谎言 反制传销洗脑
处置传销“六步工作法”
作者:龚亦龙 夏勇


    

  湖北省武汉市针对打击传销欺诈违法犯罪行为的工作实际和需要,以“灭存量、堵增量、强固守”为目标,在清查打击的过程中,积极探索,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及时总结,逐步形成了处置传销“六步工作法”,清查打击取得实质性成果,回流现象得到有效控制。“六步工作法”,即先准确摸排传销窝点信息,其次组织“打传专班”入户清查,然后根据初查定性,继而展开证据收集后,将传销人员带离信息采集,最后按照实际情况分类处理。
第一步:摸排
  社区网格员、群干和物业管理人员针对存在外来人员租住、不同省份人员混居、居住人员无工作、无明显居家生活特征、群众反映强烈、各类平台举报投诉等情况的出租屋,采取入户登记、周边走访、蹲守等方法,发现并标注涉嫌传销的出租屋,经街道打击传销工作小组汇总后报区打传办和工作专班。
第二步:入户
  清查打击小组携带执法记录仪,入户执法并对入户以后的行动全程摄录,由民警与社区工作人员敲门,如开门则开展下一步工作,如不开门,先联系出租屋房东,请其到现场开门,如房东无法到场,首先检查出租屋外水电井、门框、门口地毯等地是否藏有房间备用钥匙。在无法发现钥匙的情况下,取得房东同意,由锁匠开锁进屋。
第三步:初查
  入户后,首先将房内人员带至房屋客厅集合,并指派工作人员在窗台、大门口、厨房门口值守,避免个别传销份子为逃避打击持刀具器械攻击执法人员、跳楼逃脱等危险性现象发生。由民警逐一检查其身份证件、手机等物品,通过现场询问和检查初步确定是否为传销窝点和人员。
第四步:证据收集
  民警和执法人员逐一带领涉传人员对其居住房间和个人携带物品进行搜查,主要是学习资料、笔记本、书籍、传销层级图及其他书式证据,并由其本人指认拍照固定。执法人员标注窝点信息牌,与涉传人员、身份证一同拍照固定,防止出现后续信息收集混乱的情况。制定物品登记清单,对搜查出来的手机、银行卡等涉传物品进行标签式管理,装袋保存。
第五步:信息采集
  执法人员将涉传人员和物品带离出租屋,并送至打击传销学习教育基地进行信息采集、询问笔录等调查处理工作。
第六步:分类处理
  涉传出租屋。对查实为传销窝点的出租屋,进行查封,张贴封条、告知书、宣传标语和举报电话。授权物业管理公司联系相关部门对该窝点采取停水、停电、停气的“三停”措施,通知房东更换出租屋锁芯。由各区打传办制发《关于清退出租屋内传销人员的通知》,告知出租屋业主为传销违法犯罪提供便利条件的法律后果,要求其立即解除合同。社区组织人员对涉传出租屋进行复查,对逾期不清退或再次租赁给传销人员的,辖区公安、市场监管及房管部门依各自职责依法对出租屋业主进行行政处罚并公示。对党政机关工作人员明知而为传销人员提供出租房和活动场所的,将有关处理情况通报当事人单位和监察部门,予以党纪政纪追责。
  传销人员。一般传销参与者。首次被查处的,由市场监管部门作警告处罚,移交“反洗脑”教育转化基地学习教育后劝返;两次以上被查处,各部门按照职责依法作行政处罚后,再学习教育劝返。转化基地采取了不同的教育方式,深化“反洗脑”效果,如:观看视频教育片,学习国家政策理论方针法规;学习打击传销案例、刑事判决书等,认识传销危害及后果;辖区公安、市场监管执法人员宣讲答疑,传销醒悟人员谈受骗经历,集体学习与“一对一”交心谈心相结合;聘请武汉市江汉大学的心理老师,对传销人员进行心理辅导。传销人员接受教育转化后,自行购买返乡火车票,火车站将加盖“禁退禁卖”专用章后,凭票到执法机关领取身份证和相关个人物品。同时,对确实困难需要救助的,也可向辖区民政部门请求救助遣返。
  传销骨干、组织领导者。对清查过程中,发现层级图上反映和传销人员举报的传销骨干、组织领导者,交由公安部门审查,发现构成违法犯罪的进行立案追诉。
  除上述处理外,各区打传办还通过向传销人员户籍地寄送《致传销人员户籍地一封信》等,与传销人员直系亲属进行电话联系沟通,共同做好涉传人员教育挽救工作。
(龚亦龙 夏勇)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局(规范直销与打击传销办公室)指导

中国消费者报社、中国消费网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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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 版:规直打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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