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峰)日前,教育部等八部门发布《关于引导规范教育移动互联网应用有序健康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全面治理教育APP乱象,补齐监督短板,规范全生命周期管理,提高开发供给质量,营造优良发展生态,促进教育APP有序健康发展。
教育部科学技术司司长雷朝滋表示,近几年,教育APP快速发展、广泛应用,对“互联网+教育”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一些地方和学校出现了应用泛滥、平台垄断等现象。一些教育APP存在有害信息传播、广告丛生等问题,给广大师生带来了困扰,增加了学生和家长的负担。为此,《意见》指出,2019年底,完成教育APP备案工作;开展教育APP专项治理行动,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得到有效缓解;2020年底,建立健全教育APP管理制度、规范和标准,形成常态化的监管机制,初步建成科学高效的治理体系。
同时,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当规范教育APP的进校管理。作为教学、管理工具要求统一使用的教育APP,不得向学生及家长收取任何费用,不得植入商业广告和游戏。推荐使用的教育APP应当遵循自愿原则,不得与教学管理行为绑定,不得与学分、成绩和评优挂钩。对于承担招生录取、考试报名、成绩查询等重要业务的教育APP,原则上应当由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自行运行管理。确需选用第三方应用的,不得签订排他协议,或实际由单一应用垄断业务。鼓励高校联合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优化公共服务。《意见》明确,教育APP提供者应当建立覆盖个人信息收集、储存、传输、使用等环节的数据保障机制。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的原则,对注册用户进行身份信息认证。收集使用个人信息应当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用户同意。收集使用未成年人信息应当取得监护人同意、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