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成都讯(记者刘铭)日前,四川省市场监管局公布了最新食品抽检结果,包括隆昌高粱酒销售的原浆高粱酒在内的9批次食品不合格。
隆昌高粱酒销售的“原浆高粱白酒”,不合格项目为糖精钠和甜蜜素。其中,糖精钠(以糖精计)检验结果为0.0150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检验结果为0.0381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
梅西商业有限公司自贡第一分公司销售的“菠菜”,不合格项目为克百威,检验结果为0.10mg/kg,标准规定为≤0.02mg/kg。
内江市东兴区魏国常油炸粑小吃店销售的“油条”,不合格项目为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检验结果为677mg/kg,标准规定为≤100mg/kg。
标称由成都市旺巧利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蛋皮红豆面包”,不合格项目为脱氢乙酸及其钠盐、菌落总数和大肠菌群。其中,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检验结果为0.630g/kg,标准规定为≤0.5g/kg;菌落总数检验超标。另有1批次该标称生产企业于同一日期生产的规格型号为85克/袋的“蜂蜜枣糕”也检出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不合格。
广汉市罗记怪难吃腌卤店销售的“卤牛肉(自制酱卤肉制品)”,不合格项目为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检验结果为22m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
绵阳市经开区周大哥酒水经营部销售的“白酒”,不合格项目为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检验结果为0.0567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另有1批次该被抽样单位于2019年4月29日购进的散装“白酒”也检出同样问题。
成都王府井百货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由德阳市富贵食品厂生产的“茉莉馅鲜花饼”,不合格项目为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检验结果为0.767g/kg,标准规定为≤0.5g/kg。经中国测试技术研究院复检不合格。
据悉,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四川省市场监管局已责成属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查处。